贵州贵阳原副市长刘岚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十年

2月25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阳市原副市长刘岚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这起案件的宣判,再次暴露出医疗卫生领域权力运行中存的突出问题。 刘岚的违法犯罪行为跨度长、涉及面广。经审理查明,从2010年至2024年间,刘岚先后担任贵州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处长,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处长,铜仁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多个重要职务。在这些职位上,他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医疗设备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万余元。其中既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也有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权力的滥用与监管的缺位相互交织,在医疗卫生这个高利润行业中产生了叠加效应。医疗设备采购涉及资金量大、利润空间广,每个环节都存在寻租的可能。从设备选型、招标采购到安装使用,掌握决策权的官员如果缺乏有效制约,就容易沦为利益集团的工具。刘岚案件中,他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更令人警惕的是,类似问题并非个案。同样在医疗卫生领域,贵州省卫健委原党组书记杨慧因涉嫌受贿被起诉,检察机关指控其在2017年至202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接、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48万余元。杨慧甚至授意相识多年的关系人成立公司从事医疗器材销售业务,自己则用权力为其业务发展提供帮助。这种权钱交易的方式更加隐蔽,危害更加深远。 这些案件反映出医疗卫生系统反腐工作的紧迫性。医疗领域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力的滥用不仅造成国家资产流失——更会扭曲医疗资源配置——影响医疗服务质量,最终伤害的是广大患者的利益。刘岚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说明仅有制度规定还不够,必须建立更加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 从刘岚案的处理看,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反腐的坚定决心。刘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这些因素使其获得了从轻处罚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腐败的纵容,而是在依法惩处的基础上,鼓励违法者主动认错、积极改过。 当前,医疗卫生系统需要更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一上,要强化对医疗设备采购、药品耗材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更加透明、规范的招标采购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卫生系统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廉洁意识,建立有效的预防腐败机制。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医疗卫生领域的腐败问题深入查处,形成有力的震慑。

案件的警示意义在于,任何把公权力当作谋私工具的行为,终将受到纪法严肃追究。面向未来,既要坚持零容忍持续惩治腐败,也要通过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堵住漏洞,把“不能腐”的笼子扎得更紧,把“不会腐”的机制建得更实,把“不想腐”的自觉融入日常,才能让公共资源配置回归公正,让医疗领域更好守护人民健康与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