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就聊聊发生在湖南长沙的这么一档子事儿。有家姓林的大爷,房子因为城市改造要被拆了,结果拿到了210万的补偿款。老爷子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大林工作挺稳当,小儿子小林自己开了个小厂,女儿也嫁人了。 林大爷这人挺实在,把家里经济状况都掂量了掂量,决定把这210万这么分:大儿子大林拿70万,小儿子小林拿80万,女儿只给10万。按说这安排挺周到的,毕竟小林现在厂子搞得不错,收入比大林还多。 可谁能想到呢?小儿子小林一听这分法就急了,当场就质问老爷子凭啥哥哥拿那么多。这一问也把老爷子给问懵了。原来小林心里一直憋着股火,觉得小时候老爸偏心哥哥,工作上也总给大林找便利。 小林为了证明自己本事大才去外面闯荡江湖。按理说他现在日子过得也不错,本不该计较这拆迁款。可就因为老爸这一分配方案,把他心里积压多年的委屈全给勾起来了。 其实这事儿吧,按照法律和道理来说林大爷是占理的。《民法典》里面说了,只要民事行为能力在、意思表达真、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就行。林大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他想怎么分钱都是他的自由。 《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也说得很明白,私房的产权人有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权。林大爷房子是他自己的私产,怎么处置全是他说了算。 小林因为嫉妒哥哥而赌气不联系父亲,这从法律和道德上讲都是不太合适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里有规定,“意思表示真实”是很重要的一条。小林因为情绪激动拒绝往来,实际上是违背了社会一般道德风尚。 至于那个10万、210万、80万还有70万这些数字啊,老爷子都算得明明白白的。家里财产分配这种事儿说到底还是要看产权人的意愿。如果暂时不想分或者想指定给谁继承的话,可以立个合法遗嘱。 最后还是希望大家伙儿都能理解长辈的选择吧。毕竟家是用来爱的地方嘛,家和万事兴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