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禁用物质流入餐桌,隐蔽性强、波及面广 据通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在排查相关刑事案件线索时发现,有经营者为追求肉制品口感与卖相,在猪肉丸、猪肉酱中非法添加硼砂。
硼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摄入后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且其添加往往具有一定隐蔽性,容易通过“批发—餐饮—消费者”的链条扩散风险。
原因:逐利驱动叠加监管盲区,形成“低成本违法”冲动 经查,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吴某某在明知硼砂不得用于食品加工的情况下,先后网购硼砂45斤,在其生熟肉制品店内将硼砂非法添加至猪肉中,加工成猪肉酱、猪肉丸,通过零售、批发等方式向当地多家餐饮店及不特定消费者销售。
此类行为背后,一方面是个别经营者片面追求“弹性、脆感”等感官指标,以违法手段降低成本、获取利润;另一方面,传统小作坊、小门店生产环节分散,部分产品通过熟食加工、再分销进入餐饮端,给日常抽检与溯源带来难度,导致违法者存在侥幸心理。
影响: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破坏市场秩序与行业信誉 检察机关根据吴某某供述的添加比例、生产销售周期、硼砂购买记录等证据综合认定,其生产销售非法添加硼砂的猪肉丸和猪肉酱共计4000斤,销售金额9万元。
此类案件不仅直接威胁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也会对当地肉制品行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挤压效应,损害守法经营者利益,削弱公众对餐饮消费与地方食品产业的信任基础。
对策:以公益诉讼衔接刑事追责,强化“惩罚性赔偿+可执行”闭环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前期刑事处理基础上认为,仅以刑罚与罚金不足以弥补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于2025年4月25日依法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判令吴某某承担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90万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为提升判决兑现率、避免“判了难执行”,检察机关同时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建议书》,建议对其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采纳建议,裁定以90万元为限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并查封不动产。
2025年11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该判决现已生效,执行法院已立案,将以90万元为限依法执行其名下财产。
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推动惩罚性赔偿落地,释放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从严惩治、让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的明确信号。
前景:从“个案震慑”走向“系统治理”,促进全链条守法合规 业内人士指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需要监管执法、司法保障与行业自律协同发力。
下一步,应在重点品类、重点区域、重点业态上加密风险排查频次,强化对餐饮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追溯管理;对网络渠道购买化工原料、异常采购量等线索加强数据比对与联合研判,提升发现隐蔽违法的能力。
同时,推动小作坊、小门店规范化改造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将“不可触碰的红线”转化为可操作的工艺标准与日常管理制度。
对典型案件依法公开、及时警示,有助于形成行业共同遵循的底线规则。
这起案件既是司法机关维护群众"舌尖安全"的典型案例,更是新形势下食品安全治理的法治样本。
当90万元惩罚性赔偿与刑事处罚形成叠加效应,不仅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更以司法实践划清了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律红线。
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如何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本案提供了"最严监管"的司法注解,也警示从业者:任何挑战食品安全底线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和市场的双重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