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严打非法狩猎:两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宣判 彰显生态保护决心

问题——生态向好与违法并存的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清远陆续监测到彩鹮、黑脸琵鹭、中华秋沙鸭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踪迹,反映出栖息地质量提升和生物多样性恢复的成效。但,仍有个别人员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猎捕、猎杀甚至交易野生动物,直接破坏生态修复成果,也给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带来压力。按清远市有关规定,清远行政区域全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未经批准猎捕野生鸟类一律违法,底线明确。 原因——利益驱动与侥幸心理叠加,滋生违法链条。从已披露案例看,一类违法指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常与牟利、炫耀性消费或“滋补”等错误观念相关,容易形成“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的链条;另一类多发生在山林等隐蔽区域,作案成本低、取证难,一些人抱有“偶尔为之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同时,部分群众对禁猎政策、枪支弹药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以及刑事责任边界了解不足,导致以“爱好”“习惯”为由触碰法律红线。 影响——既伤害物种种群,也冲击生态稳定与法治权威。鸟类在食物链调节、种子传播、病虫害控制等发挥重要作用。非法猎捕不仅会直接减少种群数量,还可能扰动局部生态平衡,削弱区域生态系统韧性。对穿山甲、白鹇等重点保护物种而言,其繁殖速度和栖息地依赖等特征决定了“一次猎捕,影响多年”。从治理角度看,一旦形成“黑市需求—供给回流”的循环,监管成本将被推高,并可能诱发更多关联违法,削弱法律威慑和社会共识。 对策——以司法惩处强化震慑,以源头治理压缩空间。此次公布的两起案件释放了清晰信号: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法从严追责,阳山案件中涉案人员被判处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体现严惩态度;对在禁猎区使用气枪猎杀白鹇等鸟类的行为,依法认定非法狩猎罪并作出刑罚裁判,即便适用缓刑也意味着有罪认定与持续约束。下一步治理需在“打、防、管、宣”上共同推进:一是强化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围绕重点山林、水域、候鸟通道及夜间时段加密巡护;二是加强对枪支弹药、气枪等禁用工具的源头管控,严查非法持有、交易与改装;三是对餐饮、交易场所及网络平台等渠道开展常态化排查清理,切断供需链条;四是推动普法宣传进村入户、进学校社区,结合典型案例讲清禁猎区、禁猎期要求以及“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等环节的刑责边界,促成“不猎捕、不购买、不食用”的自觉。 前景——以制度刚性巩固生态修复,推动共建共治共享。随着生态保护持续推进,野生动物活动范围扩大、人与自然接触增多将成为常态。治理关键在于以稳定、可预期的法治手段守住底线,同时用科学监测与精细化管理提升保护效率。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地方层面全域禁猎、全年禁猎等制度安排,也为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随着执法协同加强、公众参与提升,违法成本将更上升,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改善与种群恢复的良性循环有望持续巩固。

两起案件依法判决,是对破坏生态行为的直接回应,也是对潜在违法者的严肃警示;野生动物不是餐桌食材,也不是牟利工具,而是与人类共同生存于这片土地的生命。守护它们既是法律要求,也是每位公民对未来应承担的责任。清远山林正重现生机,这份来之不易的绿色,需要法律护航,也需要每个人的珍惜与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