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0日这事儿还得从肖某说起。2023年10月,肖某和田某签了个一年的租赁合同,合同里写得明白:不准中途退房,要是退了就得赔一个月的房租当违约金。结果到了2024年8月,情况变了,田某说要带人看房,肖某一开始没拒绝,后来田某还说要是房子提前租出去就退钱,肖某也没反对。法院觉得这就是他俩商量好的“条件式解除合同”。 等到2024年10月初,田某真的找到新租户了。肖某让朋友搬走了大件东西,剩下的还没拿呢。田某觉得这事就算完了,双方还确认租金算到了10月4日。但后来田某翻了脸,非说肖某是10月20日才全搬空的,硬按原合同说是违约,想用押金抵房租费。肖某不服气,就把这事儿闹到了平谷区法院。 平谷区法院的东高村法庭审了这案子。法官雷明华说:“合同讲究诚信,双方商量好了就改不了。”法院觉得他俩通过微信聊天达成的协议是有效的,就是对原合同的变更。所以肖某不算违约,田某再拿原来的条款要违约金没道理。 对于多扣的钱,法院查了水电燃气费那些凭证,算清楚了应该退多少。雷法官最后还提了个醒:以后不管是租房还是做生意,有大事儿得拿笔写下来或者留个微信记录存着证据。特别是房东,一旦同意退钱了就赶紧把钱退回去别赖账。 这次的判决不光是为了解决纠纷,更是告诉大家怎么做事才守信。虽然金额不大,但它提醒咱们在签合同的时候别忘了口头说的话也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