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乡情”结合的处理方式不仅把事儿给解决了,还把邻里关系给修好了

咱们今天讲一个2025年发生在宁陵县的事儿。话说有这么两位邻居,姓张的和姓刘的,他们在宁陵县石桥镇的宅基地是连着的,住了好多年了。到了2025年5月,张某家里打算翻盖房子,可刘某觉得张某打的地基把两家之前说好的界线给过了头,占了自己家的地方,于是就三番五次地去阻拦施工。张某心里也不乐意,拿出了老宅基地使用证给刘某看,说自己绝对是按照证件上画的范围盖的,根本没越界。两人谁也不服谁,最后张某把这事儿告到了宁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立案庭那边一接案就琢磨开了:这明明就是典型的邻里之间为了几块地闹的矛盾,如果直接下判决,很容易把双方的关系给搞僵。于是工作人员就想了个办法,给宁陵县综治中心法院那边推送了消息,跟那边商量着一块儿来处理这个难题。综治中心接到电话后动作特别快,马上拉了个调解小组。 这个小组成员可真不少,有从法院退休下来派到综治中心的老法官,还有石桥镇自然资源所的工作人员,另外还有村干部一块来凑数。大家伙儿赶到现场实地去看了一下情况,拿着双方宅基地的确权档案和老证书一对比测量边界线,发现张某的地基确实是超出了证件上标明的那个范围。 调解员赶紧给张某掰开揉碎地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跟他讲清楚如果越界施工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村干部在旁边也没闲着,从“邻里和睦”的角度说起了两家过去互相帮助的旧事,劝大家伙儿各退一步。经过调解员的一番耐心沟通和村干部的调解疏导,张某终于想通了答应按现在量出来的真实边界去调整地基,把占的地还给刘某。刘某这边见张某松口了,也没再提阻拦施工的事儿,还愿意帮忙协调一下施工期间的过路问题。 双方当场就把调解协议给签了字。这就叫做“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这种“法理 乡情”结合的处理方式不仅把事儿给解决了,还把邻里关系给修好了。这也给基层处理类似的宅基地纠纷提供了个好的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