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客社守望共同的尘世故乡

最近我在鹭客社工作,接触到了一个有关厦门“荻花洲”创意著作权的问题。林鸿东提到这个话题,他觉得这是个值得探讨的话题。我也认识了一些朋友,他们也在关注这个问题。我们希望能够把“荻花洲”的创意著作权保护好。首先,鹭客社一直致力于守望共同的尘世故乡,刘五店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地方。这个创意源于对刘五店多年的研究和宣传。荻花洲这个概念也是源于对刘五店的理解和表达。厦门这座城市给了我们很多灵感,特别是刘五店这个地方。荻花洲是我们多年研究成果的体现,也是我们守望共同故乡的努力。我接触过一些律师,他们告诉我法律对创意作品是有保护的。只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比如策划方案、新闻报道等文件,就能给创意一个明确的表达方式。法律保护的是具体的表达,而不是单纯的思想或者创意。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很多人往往只看到创意呈现的瞬间,却忽视了背后复杂的前期积累。所以才会有很多创意被轻视甚至无视。林鸿东觉得这个情况可以理解,但也有点无奈。所以这次重温《著作权法》后,他感觉情况也许不必过于悲观。他认为只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荻花洲”这个创意就可以享受到著作权保护。 这里有个事情要说一下,“荻花洲”是一个具体的表达形式。如果林鸿东在策划方案、宣传文案等作品创作中投入了智力劳动,那么他就可能成为这些作品的著作权人。其实这次也给我一些启发,以前创作的很多创意成果如果形成了具体作品,也都应该归作者所有。权利主张起来其实也不难吧?但是有时候权利被轻视或者无视时,需要有底气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吧? 看LOOKERS鹭客社守望共同的尘世故乡这个主题也很有意思啊!他们是用心在做事情吧!如果想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关注鹭客社哦!投稿联系微信号DONGE110吧!反正所有图文都为原创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啦!欢迎转发分享朋友圈或者群发给朋友咯!但是转载什么的还是要通过公众号后台申请哦! 总的来说吧,“荻花洲”这个创意著作权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得来的成果啊!希望大家一起守护好这个家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