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追授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奖励 表彰其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突出贡献

自治区人社厅2月2日发布公示——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推荐——决定追授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奖励;公示期为2月2日至2月6日,接受社会监督。 贺娇龙生前担任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在推进新疆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她长期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为新疆农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做出了积极贡献。她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2022年度三农人物、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 贺娇龙1979年12月出生于四川射洪,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她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领域的工作,对推动新疆农业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在她的推动下,新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6年1月14日23时12分,贺娇龙因伤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年仅47岁。追授其记大功奖励,既是对其生前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其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的深切缅怀。这个决定反映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者的重视,也说明了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和激励。

表彰先进不是终点,而是以榜样精神推动事业向前的新起点;追授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奖励,说明了对奉献者的尊重、对实干者的褒扬。乡村振兴的成效,凝结着一线工作者的辛勤付出。我们需要把这种精神力量转化为制度效能、治理效能和产业效能,持续做强品牌、畅通产销、惠及农民,让更多奋斗与坚守在广袤乡村汇聚成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