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标准不统一、披露质量不均。随着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对有关信息开展独立鉴证的需求持续上升。但目前从事鉴证业务的既有会计师事务所,也有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多类主体。由于缺少统一、专门的鉴证标准,各机构在执业方法与质量控制上差异较大,难以形成一致的行业规范。 为回应这个现实需求,财政部在已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和《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的基础上,继续印发《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其意义在于,通过独立第三方对可持续信息进行专业鉴证,可提升披露质量,增强信息的可信度与可比性,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准则是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与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共同构成从信息披露到鉴证的全流程规范框架。该框架有助于整体提升企业可持续披露质量,更好服务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李百兴指出,随着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持续完善,预计将有更多企业按准则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为提高信息可信度,企业将更倾向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独立第三方开展鉴证。因此,统一的专门鉴证标准尤为关键,否则在实务中容易出现口径不一、结论难比等问题。
可持续发展不是抽象口号,需要真实、可核验、可比较的信息作为支撑。通过准则建设补齐鉴证标准短板,有助于让“披露”从形式走向质量,让“增信”从市场需求落到制度安排。随着规则体系完善、执业能力持续提升,可持续信息将更好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