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呈现全面推进、成效显著的良好态势。该成就的取得,源于国家推进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的系统性战略,以及优化的法规制度体系和监测体系建设。 从法律制度层面看,我国持续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规框架。通过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调整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保护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达988种(类)、野生植物约1200种,"三有"陆生野生动物达1924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保护体系。 就地保护上,我国建立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保护体系。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涵盖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阵地。同时,我国划定首批789处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确定1140处鸟类迁飞通道,建立500余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有效填补了就地保护的空缺。这些措施使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质量明显向好,种群整体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 迁地保护网络的建设也成效明显。我国设立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近600家,扎实开展大熊猫、朱鹮、雪豹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野化放归和救护工作。设立2个国家植物园、3个野生植物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7处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收集保存2.8万余种野生植物,其中300多种野生植物已成功回归野外。这些举措为濒危物种的保护和恢复提供了有力支撑。 保护成效在具体物种上得到充分体现。最新监测结果显示,大熊猫、雪豹、东北虎、东北豹、朱鹮等旗舰物种的野外种群数量持续增长。穿山甲人工繁育技术取得实质性突破,已繁育出子二代。珍稀植物也呈现恢复性增长,百山祖冷杉野外种群数量达到4000余株,华盖木增加到1.5万株,白旗兜兰增加到200余株,峨眉拟单性木兰增加到3200株,漾濞槭超过万株,巧家五针松增加到3000株。这些数据充分说明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实际成效。 国际合作也是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内容。我国认真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条约,不断加强与亚洲象、虎、雪豹等分布国的合作,参加东亚-澳大利西亚鸟类迁飞区伙伴关系协定工作,推动与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等国的鸟类保护合作,说明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展望"十五五"时期,国家林草局将聚焦谋划实施重点领域野生动植物保护系列工程项目,组织开展重大保护活动和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和工作机制,稳妥推进大熊猫国际合作和野生动植物履约合作,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宣传。这表明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将深入深化和拓展。 今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的主题是"药用与芳香植物:守护健康、遗产和生计",我国的主题是"保护野生植物 开创健康未来"。14家植物园联合特展在国家植物园启动,集中展示我国在药用芳香植物资源本底调查、濒危机制研究及迁地保护等领域取得的突破性进展,红豆杉、贯众、金毛狗、好望角芦荟、土沉香、石斛等珍稀濒危药用芳香植物的活体植株得到重点展示。
野生动植物保护既是生态工程,也是民生工程。当前保护体系已初步形成,但仍需持续努力。通过系统推进保护与利用、国内治理与国际协作,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长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