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南平龙岩平潭同步优化公积金举措:额度、提取与商贷冲还贷齐发力

住房公积金作为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支持职工购房、改善居住条件上发挥着关键作用;为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变化,福建多地近期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了系统优化,反映了各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政策导向。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最新数据调整了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2025年10月、11月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分别为75.39%和74.76%,均低于80%的警戒线。按照有关规定,流动性调节系数α调整为1.2,这意味着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相应提升。双缴存人最高可贷100万元,单缴存人最高可贷60万元,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此调整充分考虑了公积金基金的流动性状况,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化释放对购房职工的支持力度。 龙岩市则在商业贷款冲还贷业务上进行了创新拓展。继原有合作银行基础上,海峡银行和交通银行正式加入"逐月冲"业务合作行列,继续丰富了职工的金融服务选择。该业务面向龙岩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支持其对省内建行、工行、农行、中行、兴业、中信、农商行等多家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进行冲还。职工每月20日可按上月实际还款额自动提取公积金转入还款卡,实现"先还后取"的便捷操作。这一机制有效降低了职工的还贷压力,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南平市的政策调整更具前瞻性和包容性。该市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开户年龄门槛从18周岁降低至16周岁,扩大了制度覆盖面。同时取消固定缴存比例限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金额,充分尊重了不同收入水平人群的实际需求。此外,南平还开通了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自由提取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缴存人自愿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增强了制度的灵活性。在提前还款上,南平扩大了提取范围,职工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提前部分偿还商业贷款和异地公积金贷款本金,为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 这些政策调整的共同特点是坚持以职工为中心,既考虑基金的可持续运行,又最大程度释放制度的保障功能。在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大背景下,通过优化公积金政策来支持住房消费,是稳就业、促消费、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各地的差异化调整也反映了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体现了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化,是完善民生保障的重要举措;福建四地的实践表明,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下,通过精准施策可以实现惠民便民与风险防控的平衡。当政策与市场需求形成良性互动,不仅能为群众安居提供支持,也将为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积累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