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法院曝二手车维权案

3月15日这天,西咸新区法院曝出一起二手车维权案,跟咱们常说的“捡漏”翻车差不多。2024年11月,李某在网上相中了一辆车,网页上写着“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他还专门跑去看了现场。那车商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李某就付了4.28万元把车买了。没想到开回家才发现,这车根本就是个“泡水车”。 后来李某找了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查,确实如此。更气人的是,他手里的发票写着4.28万元,可办过户用的那一份居然只写了1万元。这下李某不干了,直接把某汽车服务公司和代办姜某告上了西咸新区法院。 被告那边开始扯皮,汽车公司说车早卖给别人了,自己不算卖家;姜某则表示自己只拿了350元跑腿费,不管这事。 西咸新区法院审理后认定,汽车公司把名下的车卖给李某,双方合同有效。这家公司明明知道车有问题却不告诉买家,还开假发票骗人,这就构成了欺诈。不过李某作为成年人也有责任,没仔细核实车况。 最后法院判决:汽车公司要退钱4.28万元,还要再赔4.28万元;鉴定费377元也得它出。至于姜某,因为只是帮忙办手续的,不赔一分钱。 法官李峰说,现实中二手车买卖信息不对称太常见了。有些商家为了赚钱故意隐瞒真相,甚至搞“阴阳发票”,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好在这次原告发现不对劲后立马检测维权,体现了很强的法律意识。 报道这个事儿的是首席记者吕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