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稳定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随着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断加力,但在部分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门槛隐性化、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不够透明、服务供给不均衡等问题仍时有反映。
针对这些长期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山东以地方立法形式推出《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在制度层面对“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作出明确规范,传递出以规则稳定预期、以公平激发活力的鲜明导向。
从“问题”看,民营企业在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以及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时,最担心的是规则不统一、标准不透明、执行随意化。
一些企业反映,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遭遇以所有制、规模、地域等为由设置不合理条件,或在信息公开、评审程序、合同履约等环节存在隐性门槛,造成“能不能进、进得去、能不能公平竞争”的不确定性。
这类问题不仅直接影响企业获得订单和拓展业务,也会削弱市场主体信心,抬高交易成本。
从“原因”分析,公共资源交易链条长、环节多,涉及多个部门和平台,若缺乏可操作、可追责的制度约束,容易出现规则执行偏差;同时,少数地方在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将便利化目标异化为对特定主体的倾斜,造成竞争中性原则被弱化。
此外,部分企业对政策理解不充分、维权渠道不畅,也导致个别问题难以及时进入治理闭环。
从“影响”评估,条例施行的直接意义在于通过明确禁止性条款,压缩不当设置门槛的空间,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更清晰、市场竞争更可预期。
对于数量超过1440万户的山东民营市场主体而言,制度供给的边界越明确,企业越能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技术创新、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与市场开拓中。
更重要的是,公平竞争环境的改善将强化要素流动效率,促进资源向更具效率和创新能力的主体集聚,有利于形成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
从“对策”角度,条例要真正落地见效,关键在于执行与监督并重:一方面,应推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流程再梳理与标准再统一,强化信息公开和全过程留痕,提升透明度与可追溯性;另一方面,要完善对违规设置条件、变相歧视等行为的发现机制与责任追究,形成“制度约束+监督问责”的闭环。
同时,畅通企业表达渠道同样重要。
相关平台面向企业征集意见建议,并支持诉求进入更高效的办理链条,有助于把企业的“问题清单”转化为政策落实的“改进清单”,推动从个案解决走向机制完善。
从“前景”判断,随着条例实施深入,山东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有望进一步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下一阶段,制度红利能否充分释放,还取决于各地各部门是否坚持竞争中性原则,是否将法律要求细化为可执行的工作标准,以及是否持续通过数字化、标准化手段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可以预期,随着规则透明度提升、权益保护力度加大,民营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和更广阔市场中的参与度将提升,形成“公平竞争—效率提升—创新加速”的良性循环。
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有力的制度保障。
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施行,既是对民营企业权益的法律保护,也是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
广大民营企业应当充分利用条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到条例的落实过程中,通过反馈意见建议,帮助政府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执行,共同推动山东民营经济迈向更加繁荣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