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离岗遇车祸,工伤认定陷僵局 2020年8月,58岁的保安老孙在东莞某保安公司值班期间请假外出,于离岗亭30米处遭遇超速车辆撞击身亡。
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时,用人单位以“擅自离岗”为由否认责任,人社部门则以无法证明事故地点属于“回家途中”驳回申请。
法院一审、二审均维持原判,案件陷入僵局。
原因:证据链断裂,关键监控缺失 争议焦点在于老孙离岗行为的合理性与事故地点的关联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应认定工伤,但保安公司声称老孙未完成交接班,且家属未能提供其具体去向证据。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岗亭监控录像在事故后“消失”,而该录像本可证实老孙是否合规离岗及行驶方向。
此外,公司未提供午餐,员工午间外出就餐或回宿舍均属合理行为,但这一关键事实因证据不足被忽视。
影响:司法监督纠偏,权益终得保障 东莞市检察院通过调取交警视频、走访关联部门,还原事实:老孙确已请假,且事故方向与其宿舍路线吻合。
监控录像的缺失被认定为用人单位举证不力。
2024年,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改判认定工伤,人社部门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案件历时4年,凸显部分基层单位在工伤认定中机械适用条款、忽视实质公平的问题。
对策:完善证据规则,强化司法审查 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主动调查填补证据空白,推动司法纠错。
专家指出,工伤认定应兼顾形式与实质审查,尤其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需严格甄别。
建议人社部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确保监控等关键证据及时固定;法院在审理中应综合考量劳动者实际处境,避免“唯程序论”。
前景:以案为鉴,筑牢劳动者权益防线 该案为全国同类纠纷提供了司法范例。
随着新业态就业增多,工伤认定情形日趋复杂,需进一步明确“合理时间与路线”的裁量标准。
检察机关表示将持续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通过法律监督倒逼用人单位规范管理,从源头减少纠纷。
这起案件的最终纠正,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职工权益中的重要职责。
当行政机关的决定可能存在错误,当司法机关的判决可能有失公正时,检察监督制度为受害者提供了最后的救济途径。
老孙虽然已经离世,但通过检察机关的坚持调查和依法监督,他的工伤身份得到了确认,他的家属获得了应有的保障。
这不仅是对一个家庭的救济,更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
同时,这个案件也提醒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在处理工伤认定事务时必须严谨、诚实,充分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职工已经离世就放松对事实的追求。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