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紧急部署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八项硬措施筑牢春节防火线

近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频发,暴露出行业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江苏东海、湖北宜城等地发生的爆燃事故表明,部分地区和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违规行为仍有发生。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提醒我们必须采取更有力度的措施,从源头防范和消除隐患。 当前烟花爆竹安全风险主要集中以下几上。一是经营场所不规范,存在“下店上宅”等混合经营情况——居住与经营交织——事故风险显著增加。二是储存管理不严,超量储存较为普遍,违反安全规范。三是销售陈列不当,产品摆放到店外,增大火灾风险。四是燃放管理不到位,在零售店周边违规试放、在禁放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等问题屡有发生。这些隐患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切实防范烟花爆竹安全风险,会议明确提出“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的硬措施:严禁“下店上宅”经营,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务必安排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措施指向明确、操作性强,是压降事故风险的重要抓手。 会议强调要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监管体系。各地要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筹作用,深入重点地区、零售点位、储存库房开展突击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通报、约谈、曝光。省市县三级应急部门要抽调力量成立检查组下沉一线,对每一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尤其是有人员居住的店铺,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要防止隐患排查走过场,提高排查的针对性和专业性,确保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所、具体点位、具体人员。 全链条安全管控是防范风险的关键。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储运销”和燃放全链条安全管理,尤其要补齐燃放安全此薄弱环节。各地要严厉打击在烟花爆竹店铺周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区域的违规燃放行为,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管理责任,及时消除违规燃放、人员聚集等隐患。同时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倡导“定时定点”有序燃放,推动形成公众共同参与的安全防线。 会议要求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更强化了工作要求。各地要以此为抓手,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紧盯初五、元宵节等燃放集中时段,提前部署、靠前防控,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所、具体点位、具体人员,形成更稳固的防控体系。

安全生产不能抱有侥幸心理,烟花爆竹更是高风险领域,必须坚持“零容忍”。把硬措施落到细处、把责任压到末端,才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以事故为鉴、以治理为要,从制度执行到基层落实,从监管执法到公众自律协同发力,才能守住安全底线,兼顾节日氛围与社会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