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庞先生因为一年内到4S店免费吃喝洗得太勤快,被店里给“拉黑”了。毫达律师事务所的孙顺发律师分析说,庞先生这么做其实是在滥用自己的权利。2025年这一年,庞先生的吃饭次数竟然超过了260次,而且还会把饭菜打包带走。更夸张的是,他不光给自己的车充电,还把电动自行车塞进后备箱里去店里充。虽然这家4S店确实有免费的用餐、洗车和充电服务,并且没有书面的限制规定,但庞先生这种高频次的消费已经超出了正常范围。3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孙顺发律师,他说商家的口头承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不过消费者举证会很难。因为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所以双方的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只要这个承诺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也不违法,那商家就必须遵守。可现实中,想要证明商家真的承诺过“终身免费”可不容易。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商家否认有过这个承诺,车主就得拿出录音、录像或者聊天记录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要是拿不出有效证据,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他。 孙顺发还指出,庞先生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按照规定,当事人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得讲诚信、守规矩。虽然免费享用服务是车主的权利,但他一年吃这么多次还打包带走的做法显然不正常。这种频繁使用的方式让商家负担很重,破坏了双方合作的基础。而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不能滥用权利损害别人的利益。庞先生的行为虽然每次都在行使权利,但累积起来的次数和方式已经让商家吃不消了,导致双方获得的便利和承担的成本严重失衡。 在这种情况下,4S店把庞先生拉黑拒绝服务是合理的。因为他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范畴构成了权利滥用,商家这么做可以算是一种终止合作的方式。孙顺发建议商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先和消费者沟通说明问题,并以书面或者可留存证据的方式告知对方会调整服务条款。如果双方谈不拢还可以找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