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重拳整治平台价格乱象 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划清底线

平台经济已成为我国数字经济的核心载体;作为连接线上线下、供需两端的新型经济形态,平台经济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便利——创造了大量灵活就业机会——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也丰富了消费场景。但在快速发展中,价格乱象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当前平台价格领域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平台采取"烧钱换规模"的发展路径,通过低价倾销挤压中小商家的生存空间;利用数据优势实施"大数据杀熟",对不同消费者实行差别定价;采用虚假促销手段,通过先涨后降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这些问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对平台经济的信任。 价格乱象屡禁不止有深层原因。首先,部分平台仍然追求规模至上,将"流量垄断"视为核心竞争力,不惜以挤压商家利润、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换取短期扩张,这种发展路径背离了市场公平原则。其次,平台价格行为具有数字化、动态化、隐蔽化的特征,算法定价、动态调价等新型定价模式难以被传统监管手段有效覆盖,监管滞后继续纵容了不规范行为。再次,平台兼具规则制定者与利益参与者的双重身份,这种角色冲突导致自我监管缺位,部分平台利用规则制定权模糊权责边界,通过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隐藏收费项目等方式强化优势地位。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是对这些问题的系统回应。规则从四个维度进行规范:一是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的基本要求,规范平台经营者的收费行为;二是规范价格标示行为,要求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规范补贴促销行为;三是打击不正当价格竞争,禁止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四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对自动续期、免密支付等服务提出显著提示和便捷取消要求。 该规则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相呼应。会议明确提出要"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行为规则》正是将这些要求转化为具体实践的关键举措。 规则的实施将产生多层面影响。从市场层面看,规则打破了赢者通吃的恶性竞争循环,让资源向注重技术创新、服务升级的企业集中,推动平台经济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从消费层面看,价格透明度的提升和"大数据杀熟"的禁止将增强消费者信任,释放消费潜力,形成消费升级、平台提质、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从治理层面看,规则立足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实际,既填补了传统监管在数字领域的空白,也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了兼顾公平与效率的中国方案。

平台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在规则框架内实现良性竞争。把价格"红线""底线"立起来,把透明、公平、可预期的市场秩序强起来,才能让平台回归服务实体与便利消费的本源,让商家在可持续的生态中经营,让消费者在清晰的价格环境中放心选择,推动数字经济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