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冬春季节本来就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眼看就要到元宵节了,祭祀和放烟花爆竹的人又多了起来,风险也就跟着变大。就在前不久,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发了通知,说查出来几起典型的违规用火的事儿,大家可得长点心,别犯同样的错误。 这几起案子里头,最让人咋舌的还是那些让家长掏真金白银赔大钱的。像2月13日那天,周江镇蓝坑村有个小孩在玩的时候把烟花点着了,结果烧了山。按规矩,监护人得替孩子背锅。后来一核算,这家人得赔复绿费、扑火费还有行政罚款加一块儿差不多19万元。同样是在2月19日,水寨镇善坑村也是孩子玩火引发火情,这次监护人被追究的是10.18万元的经济赔偿责任。还有2月17日棉洋镇平安村的案子,监护人也赔了4万元。这些巨额赔偿不是因为孩子小就能免掉的,法律上的责任必须得担。 另外还有些村民因为一时糊涂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或者是看守所。比如2月17日华城镇有个村民为了喜庆就放烟花,结果火星溅到了旁边的枯草上烧着了山。虽然消防队及时赶到灭了火,但他这行为违法了,现在已经被拘留了10天。要是抱着侥幸心理想着“这下没事了”,那肯定是要挨罚的。 更严重的是2月16日横陂镇联长村的魏某兰在庙里乱点火。那天天气太干了,火一下就没控制住酿成了大祸。现在她已经因为涉嫌犯罪被刑拘了。2026年1月1日起就要实施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里规定得清清楚楚:如果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就在防火区野外用火,哪怕是个人也要被罚款300到5000元。如果是单位违规了,罚款就是2万到10万元。 2026年1月1日新条例生效之后处理得更严了:要是森林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没履行防火责任,单位罚2万到10万起步,个人也得罚1000到1万。如果还不整改单位还要加罚5万到20万,个人也是2000到2万。 特别是到了春节前后这个森林防火的紧要关头,天气干燥可燃物多很容易着火。所以大家千万要记住:手里的这一把火千万别乱来!一次热闹换来的可能是刑事拘留甚至是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