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法院的案子有结果了。 这事儿是给那个叫金某某的,还有被告李某某带来了个大麻烦。因为盖房子的事,俩人工钱还没结清呢。 金某某是按合同把房子盖好给李某某用的,可李某某觉得质量有问题,屋面漏雨、坡度不对头,墙体也渗水,所以一直拖着不给尾款33650元。双方多次商量也没个结果,最后只能找同仁法院解决。 案子受理以后,法官第一时间去现场勘察,把房子的实际情况查清楚。这一趟下来,事实清楚多了。接着法官就跟双方坐下来面对面聊。他耐心给大伙儿讲法律、讲道理。说承包人有义务修好房子,发包人也得把尾款付清。 法官还提出两个方案让双方挑:一个是金某某赶紧修好房再收钱;另一个是把修房的钱扣掉给现金。经过一番调解,双方都同意把修房的费用算出来扣除后,李某某当场给金某某30000元。事情就这么解决了。 同仁市人民法院以后还会继续这样做:把矛盾在源头上解决掉。加大调解力度、拓宽渠道、提升效果。办案时经常到基层去实地勘察、巡回审判,让老百姓少跑路。 他们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让老百姓满意。这个案子是由同仁法院承办的,审核是詹国彬。 联系电话有诉讼服务中心的0971—12368。 提醒大伙儿:网上信息要小心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