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启动《生态环境法典》高级研修项目 助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问题——法典落地带来“不会用、用不准、用不顺”的新挑战。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该法典以更强的体系性、统摄性和规范性,回应生态文明建设对法治供给的迫切需求。另外,法典实施也将推动司法裁判、行政执法、企业合规与公共治理集中进入一轮“再学习”:规则结构发生变化、制度衔接更趋复杂、责任边界更加清晰。实践中——如何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如何法典与既有单行法并行的框架下作出适用选择,如何识别新增或重塑的法律风险,成为法律界与有关行业共同面对的现实课题。 原因——从“分散规制”走向“体系治理”,对专业能力提出更高门槛。 生态环境领域涉及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损害赔偿等多个板块,过去主要依靠单行法和行政法规分别规制,在适用中容易出现条款交叉、责任竞合、程序衔接不畅等问题。法典编纂并非对既有规定的简单汇编,而是对30余部单行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进行系统重构与整合,并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成果以法典形式固定下来。体系更集中、制度更完备,也意味着对解释方法、适用顺序、证据规则、执法裁量边界等提出更高要求。尤其在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企业合规成本测算等领域,理解偏差可能直接影响治理效果与市场预期。 影响——培训供给成为法典实施的重要支撑。 业内人士认为,法典实施的影响将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对执法机关而言,需要在统一规则框架下提升规范执法、精准监管与程序合法性水平;对司法机关而言,需要在新体系中把握裁判尺度与价值取向的一致性,增强案例规则的指引作用;对企业与金融机构而言,环境合规将从“底线要求”走向“治理能力”,在项目审批、排污许可、供应链管理、信息披露与绿色投融资等环节面临更细化的制度要求;对社会组织和公众而言,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渠道与规则将更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也更需要通过法治方式加以厘清。上述变化共同推动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从“条线知识”转向“法典化体系能力”。 对策——以高水平研修推动“懂法典、用法典、守法典”。 为回应法治实践需求,中国政法大学依托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平台,推出“《生态环境法典》理解与适用系列高级研修班”(首期)。研修班面向社会招生,以专家讲解与现场交流为主要形式,并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定制化培训。课程设置以法典分编为主线,围绕制度体系、核心规则、适用方法与实务难点展开,重点帮助学员建立系统化知识框架,提升在执法、司法、合规与公共治理中的问题识别与处置能力。师资上,研修班汇聚参与法典编纂并长期服务国家立法与政策实践的专家学者与实务人士,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相关领域教授、研究机构负责人等,形成贯通“理论—制度—实践”的教学安排。 前景——法典实施将加速形成治理合力,专业化培训需求将持续增长。 随着法典正式实施,地方立法配套、行政规章清理、执法标准细化、司法解释与案例指引完善等工作预计将同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规则将更加统一,运行也将更高效。可以预见,面向法治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与咨询机构的持续性培训,将成为提升制度执行力、稳定社会预期、降低合规不确定性的重要抓手。高质量培训不仅有助于将法典条文转化为可操作的执法司法规则,也有助于推动企业把合规要求落到管理制度与技术路径中,从而在更大范围内形成“以法治促治理、以治理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说明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方向。中国政法大学通过开展理解与适用高级研修班,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学习与交流的平台,有助于提升专业能力,推动制度要求在实践中落地。随着社会共识深入凝聚、专业能力持续提升,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将迈向更加科学、高效、可持续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