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法院就2025年7月发生的一起案子作了判决。这个案子讲的是丈夫王某伟为了婚外不正当关系,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25012元给了周某。王某伟自称离异,隐瞒了已婚事实,和周某谈恋爱后给周某买了一只黄金手镯。后来翟某清知道了这事,在2025年8月20日去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告了周某,要回那笔钱。黑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觉得,王某伟在婚姻期间为了不正当关系把共同财产送给别人,违反了夫妻间应该忠实的义务,也违反了社会上的公序良俗。法院判周某把25012元还给翟某清。周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没毛病,驳回了周某的上诉。这个判决的意义是给社会一个明确的信号:夫妻双方必须忠实,共同财产要受法律保护。这种用金钱维系不正当关系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这起案子是由婚外情感纠葛引起的财产争议。一审审理中,周某辩称自己不知道王某伟已婚,也不知道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周某说自己也是受害者,还说王某伟的行为损害了他的名誉。但是王某伟当庭表示支持妻子翟某清的请求。黑山县人民法院认为王某伟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该赠与行为无效。黑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周某返还25012元给翟某清。周某不服这个判决就上诉到了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法院还指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侵害了配偶权益。 这起案子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判决不仅解决了这一个人的问题,还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价值导向:法律维护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作用。这个判决对于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