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白皮书,系统总结了近四年来涉及平台经济领域的劳动争议案件特点,并通过典型案例揭示了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新业态劳动争议呈现上升态势。
据统计,从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上海一中院审结的涉新业态劳动争议二审案件数量呈逐年略微上升趋势。
从涉诉主体职业分布看,外卖骑手占比最高,达32%,此外还包括快递员、电商客服、直播主播、网约车司机等多个职业群体。
这些案件中,超过一半涉及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差额、加班工资、未休年假折算工资等诉求,反映出新业态从业人员面临的普遍权益问题。
劳动关系认定成为维权首要难题。
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指出,"确认劳动关系"已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维权面临的新挑战,而这恰恰是从业者获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前提条件。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外卖骑手夏某在某外卖平台站点工作,通过应用程序接单,按派送单数计酬,平台提供电动车但从报酬中扣除租赁费,且未办理用工登记。
工作半年后被平台移出工作群并封禁账号,导致无法继续工作。
虽然夏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平台进行日常管理,包括组织晨会、制定违规处罚规则、规定固定上下班时间等,但一审法院仍认定其未能充分证明受平台管理,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人身与经济从属性。
经上诉至上海一中院,二审法院改判支持夏某诉请。
法院认为,平台通过晨会点名、违规罚款、固定上下班时间等行为对从业人员实施日常用工管理,符合劳动关系的人身从属性核心特征。
同时,平台以拒单一次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违反了自身规定的"拒单两次才可劝退"规则,属于违法解除。
这一判决体现了司法机构对新业态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深化理解。
平台企业规避劳动法的手段日益隐蔽复杂。
白皮书指出,当前平台用工结构复杂,导致实际用人单位识别困难。
许多从业人员甚至难以准确判断自己的劳动关系相对方,容易告错用人单位,增加维权成本。
一些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专门进行了"去劳动关系"设计,通过与从业人员签订民事协议试图规避劳动法适用,甚至强制要求从业人员注册个体工商户,以合作承揽名义提供服务。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这些企业又对从业人员进行强从属性劳动管理,形成了明显的矛盾对立。
平台企业还通过更加隐蔽的方式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控制。
在形式上,平台弱化直接的监督和管理;在实质上,则通过算法引导、薪酬设计、顾客评价机制、惩戒措施等多种手段进行更加严格而隐晦的控制。
这种"两面性"的管理模式使得劳动从属性和支配性劳动管理的识别变得极为复杂。
算法不透明性加剧从业人员举证困难。
白皮书特别指出,平台企业掌握的不透明算法导致难以准确计算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这些算法规则通常由平台企业单方掌握,从业人员难以获取,致使发生争议时,从业人员面临严重的举证困难。
不透明的算法既实现了对从业人员精细而隐蔽的技术控制,又强化了"去劳动关系化"的用工倾向,导致劳动权利保障存在明显薄弱环节。
司法机构正在完善新业态劳动权益保护机制。
主审法官强调,新业态从业人员与用工主体的劳动关系认定,需要突破"计件报酬""灵活接单"的表面形式,重点审查企业的用工管理实质。
"平台经济下,支配性劳动管理行为是判断劳动关系的核心,不能仅以灵活用工为由否定劳动关系。
"这一原则为后续同类案件的处理确立了重要指引。
新业态经济在创造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劳动权益保障的时代课题。
上海法院的实践探索表明,平衡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需要立法、司法、行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智慧。
只有构建起适应数字时代特征的劳动保障体系,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劳动者尊严保障的有机统一,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