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成经济增长新动能

2022年至2024年,天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线索,调查主播杨某的案件。杨某在某平台有近30万粉丝,业务活跃。2022年到2024年,杨某的个人收入申报累计只有23.25万元,缴纳税费3.21万元。与杨某的直播间业务体量严重不符。经调查发现,杨某实际获得佣金收入434.21万元,但只申报了极小部分,隐匿收入410.96万元。进一步检查发现杨某通过虚假申报获取退税3.21万元。面对证据和税务人员讲解,杨某承认隐匿收入、虚假申报以偷逃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部门对杨某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1.40万元的决定。目前相关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网络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不过行业快速扩张也带来了问题,部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涉税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本次案件查处彰显了国家税务总局对新经济领域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税务部门正在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提升对新业态的风险管理能力。 网络直播行业作为数字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健康发展离不开所有参与者的守法诚信。广大从业者应加强税法学习,履行纳税义务。此案是对违法者有力惩戒,也是对从业者深刻警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国家税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