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救车到了现场,愣是拖了40分钟不上楼抬人,最后老人没救回来。法院判急救中心赔了17万,这下大家都在讨论120到底该负啥责。医生是说没电梯、楼层太高,又没人帮忙,所以死活不上楼。这事儿法官觉得没道理,这40分钟的不作为完全违法,是他定下来必须赔的。法律规定120救人不能挑挑拣拣,楼层高、电梯坏了这些都是常有的事儿,根本不能成为借口。救人要紧,啥客观困难都得往后站。这案子说白了就是因为没及时送医,才让患者死得那么惨。17万的赔偿款里不光有丧葬费,还有精神损失费什么的,都是按照《民法典》算出来的。 这次判决给各地120提了个醒:不管遇到啥困难都得先救人,不能见死不救。法律定了就得执行,这17万不仅是给家属的补偿,更是告诉大家救护车必须守住生命的最后一道关。要是大家都遇到这种情况,就知道该怎么挑医院了。不过这事儿也就当个参考,真遇到问题还得找专业律师好好问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