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实际经营中,企业和企业家仍面临多方面挑战。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系统性地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司法问题,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
在保护民营企业基本权益方面,最高法及时制定发布了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相关裁判规则,指导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
这一举措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预期和司法保障。
解决政府欠款问题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各地法院大力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已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311.42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为其正常运营提供了保障。
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
各级法院严格落实"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防止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以大欺小"。
全国法院直接适用该司法解释审结709件案件,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
同时,法院坚决依法纠治搞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行业壁垒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违法行为,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权益同样重要。
各级法院依法惩治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敲诈勒索、造谣抹黑、恶意诋毁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审理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引流直播带货"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典型案件,人民法院积极保护相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防止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是保护企业家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
人民法院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界限,认真审查涉企刑事案件。
在这一过程中,法院认定69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有效防止了刑事手段的滥用。
对于已经发生的刑事冤错案件,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切实维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和人身权利。
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依法行使权力、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态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市场信心的重要来源。
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为牵引,持续纠治不当行政、破除市场壁垒、规范竞争秩序、谨慎适用刑事手段,不仅是对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更是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底座。
让规则更清晰、救济更有效、预期更稳定,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才能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中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