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爱大米》版权争议再起 原创者杨臣刚发声明维权

问题——经典作品热度回升引发权属争议与非授权使用增多 3月28日,歌曲《老鼠爱大米》词曲创作者杨臣刚发布版权声明,针对网络平台上出现的权属表述不清、信息失真以及未经许可的翻唱、商演使用等情况作出公开更正,并提出要求:各类平台、媒体及个人应尽快删除或更正关于该作品版权归属的错误表述;对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作品的行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应责任,维护合法权益。 声明同时披露作品权属依据,援引作品登记信息及行业协会版权注册证书等凭证,强调该作品著作人身权由创作者依法永久享有;著作财产权由创作者与涉及的公司共同合法享有,并由相关权利方负责授权与维权。相关表态为“热歌翻红”后的版权边界提供了更明确的参照。 原因——综艺效应与短视频传播叠加,促使“二次使用”快速扩张 近段时间,《老鼠爱大米》因综艺节目舞台演唱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带动短视频平台翻唱、改编、剪辑混用等内容激增。经典歌曲辨识度高、记忆点强,往往综艺“再曝光”后迅速形成传播链条:节目热度带来话题,短视频继续放大流量,线下商演与活动邀约随之增加。,部分发布者对“翻唱能否商用”“改编是否需要许可”“传播链条各环节责任如何划分”等问题认识不足,容易出现“先用后补”甚至“默认可用”的误区,给权利人带来损失风险,也增加了平台治理难度。 影响——维护创作者权益与规范市场秩序的双重信号更加明确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声明的意义不止于个案维权。一上,明确权属有助于减少误传,避免“谁拥有版权、谁有权授权”等基础事实被模糊化,从源头降低侵权发生概率。另一方面,也向市场释放清晰信号:经典作品被广泛传播并不等于权利被放弃,热度回升也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使用。尤其线下商演、品牌活动、商业推广、直播带货等场景中,音乐作品常被作为吸引关注的入口,若缺乏授权,可能涉及对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的侵害,进而引发纠纷与赔偿风险。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音乐作品的合法收益是创作生态的重要支撑。早年《老鼠爱大米》通过彩铃下载、唱片发行等形式快速传播,曾取得亮眼成绩并获得多项行业奖项,说明了网络传播时代音乐作品的商业价值与社会影响力。如今内容生产门槛更低、传播更快,更需要以更可执行的版权合规机制守住“创作—传播—收益”链条的基本秩序。 对策——以“权属清晰+授权便捷+平台治理”提升合规效率 针对经典作品在新传播环境下的使用需求,专家建议从三个层面推进治理与服务并重。 其一,权利信息公开透明。权利人通过登记信息、协会注册等方式进行权属公示,便于公众快速核验,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用、错用。 其二,建立便捷授权机制。对演出方、制作方、MCN机构等确有使用需求的主体,如能通过标准化流程获取许可,既可降低交易成本,也有助于形成稳定的授权收益与长期合作。 其三,压实平台管理责任。短视频、直播与音乐内容分发平台应完善识别与处置机制,加强对高频热门曲目的版权提示、商用风险提示与投诉响应效率,推动“先授权后使用”成为行业习惯。 此外,使用者也应提升版权意识。翻唱、改编、背景音乐使用看似门槛不高,但一旦进入商业场景,责任边界会更清晰。依法合规取得授权,既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也能有效降低自身经营风险。 前景——经典曲目“再流行”将更常见,版权治理将走向精细化 随着综艺节目、城市演艺、文旅活动与短视频内容持续增长,经典曲目的“二次流行”将更常见。未来,音乐版权治理可能呈现三上趋势:一是权属信息更数字化、更可查询,为合规使用提供基础;二是授权方式更标准化、场景化,覆盖线上传播、线下演出、商业推广等多元需求;三是对恶意侵权与高频侵权的司法与执法震慑更突出,推动形成尊重版权、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

《老鼠爱大米》从2004年的网络现象到今天的文化记忆,见证了中国网络文化的发展。杨臣刚明确版权归属并表示将依法维权,不仅是在保护个人创作成果,也是在维护网络创意产业的基本秩序。在知识产权日益重要的当下,尊重原创、保护版权已成为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该事件也提示我们,创意价值需要法律规则与社会共识共同支撑,只有在清晰边界与有效执行的基础上,才能鼓励更多优质作品持续产生,推动文化产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