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进统一报价联合交易,健全容量机制助力新能源消纳

一、问题与背景 我国电力市场仍面临区域分割和交易壁垒等问题。虽然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已从2015年的不足15%提升至2025年的64%,但随着新能源装机占比快速增加(预计2030年超过50%),算力基础设施、绿电制氢等新需求快速增长,对跨区域资源配置和系统灵活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显示,"十五五"期间年均用电增量将达到6000亿千瓦时,传统市场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 二、政策核心突破 此次《意见》提出三大创新举措: 1. 交易机制升级:推动各层级市场从"各自报价"转向"统一报价",探索相邻省份市场融合,条件成熟时将建立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2. 容量保障强化:明确2027年前实现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建立容量补偿机制支持煤电、抽蓄等调节性电源发展; 3. 主体参与拓宽:在现有109万家注册市场主体中,民营企业主导的新型储能装机已达1.36亿千瓦。文件深入明确了气电、核电等主体的入市路径。 三、实施路径分析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将分三个阶段推进:短期重点打通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经营区壁垒,实现跨区常态化交易;中期通过建设容量市场保障系统可靠性;长期目标是构建覆盖发输配售全环节的市场化定价体系。在新能源领域,将通过"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多市场协同,力争2030年新能源渗透率超过30%。 四、经济与社会效益 据测算,该体系全面实施后有望产生三重效益:每年降低社会用能成本超千亿元;带动储能、微电网等产业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通过绿电交易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目前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1600万千瓦,车网互动资源超1900万千瓦,市场化机制将加快这些新技术的商业化应用。

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是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必然选择。从"各自为政"到"统一市场",从"保障性供应"到"市场化配置",该转变反映了我国能源产业的深刻变革;随着改革不断深入,电力市场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新能源消纳、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在新发展阶段,需要继续完善市场机制、扩大参与主体、健全保障措施——以适应能源转型需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