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引发社会关注。
该项目中标单价高达780元,而市场上同类产品单价不足200元,价差悬殊引发公众质疑。
这一现象背后反映出当前招标采购领域存在的深层问题。
问题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乡宁县护眼灯改造工程由太原市阳朔电子科技公司以137.934万元中标,完成了158间教室1422个教室护眼灯和316个护眼黑板灯的更换。
按此计算,单个护眼灯的采购价格远高于市场合理价格。
记者调查发现,2023年苏州市公办中小学校近视综合防控项目中标单价仅为176元,重庆某工程管理公司类似项目中标价格为160多元。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200元左右的单价是合理价格,超出过多存在套取财政资金之嫌。
这并非个案。
记者随机抽取全国不同地区20个护眼灯改造项目发现,相同技术标准下,中标单价从200元到1000元不等,超过600元的占8个。
黑龙江省2023年审计报告披露,省直部门776个商品采购价高于市场均价,多支付财政资金超115万元。
这表明"高价中标"在招标采购中已成为普遍现象。
采购程序的完整性与价格的合理性之间存在矛盾。
乡宁县相关部门表示,该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立项、审批及政府采购等相关程序","中标价格经与同区域同期市场同类同规格产品中标价格进行比对分析,未发现明显偏离市场合理价格水平的情形"。
然而,这种程序上的"走全了"并未能保证价格的合理性,反映出现有评审机制存在漏洞。
深层原因复杂多样。
首先,虚开价格现象普遍存在。
记者暗访发现,部分公司与采购方"合作"虚开价格,互联网平台卖家坦言"虚开价格的很多",工程照明公司销售人员更直言"走招标采购的话,价格可以灵活操作"。
这种做法为个别人员牟利留下了空间。
其次,产品型号差异为虚抬价格提供了便利。
用于政府采购的型号有时与市场型号不同,有的厂家为政府采购专门创建型号,有的添加"-G"等尾缀或备注"学校用",这种做法降低了价格透明度,为虚抬价格提供了温床。
再次,预算约束机制被削弱。
一些项目在市场询价时选择性参考高价案例,导致设定的"拦标价"偏高。
填写的项目预算金额与实际采购需求不相符,使得预算约束减弱。
中央财经大学李玉龙教授指出,"高价中标"与"关系文化"侵蚀招投标领域、部分地区市场竞争不充分、招标市场混乱有很大关系,背后还可能存在"倾向标""萝卜标"等问题。
此外,成本控制意识不足。
一些单位在思想上仍存在"松日子"心态,不主动进行成本控制,有的甚至为了避免前期预算不足影响工期而多做预算,还有"花政府的钱不心疼"的心理在作祟。
这种现象的影响深远。
直接后果是财政资金的大量浪费。
以乡宁县项目为例,如果按照市场合理价格200元计算,1422个教室护眼灯和316个护眼黑板灯的总采购成本应在30万元左右,而实际支付超过137万元,浪费资金超过100万元。
这笔资金本可用于其他教育项目或民生事业。
长期来看,这种现象破坏了招标采购的公平竞争机制,导致优质企业因无法通过虚抬价格获利而退出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日益严重。
同时,它也损害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公信力,削弱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管齐下。
首先,要完善价格监管机制。
建立更加科学的市场价格参考体系,定期发布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指导,防止采购方选择性参考高价案例。
其次,要加强采购程序的透明度。
公开招标信息、评审过程和评审标准,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倾向标"和"萝卜标"现象。
再次,要规范产品型号管理。
对政府采购产品的型号进行统一规范,防止通过创建特殊型号来虚抬价格。
同时,要建立有效的举报和查处机制,对虚开价格、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最后,要强化成本控制意识。
各级政府部门和学校要树立节约意识,在采购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科学制定预算,防止预算约束减弱。
同时,要建立采购人员的问责机制,对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价格进行追究。
一盏护眼灯的价格偏差,照见的是公共资源管理制度现代化的紧迫性。
当财政资金的每一分钱都关乎教育公平与民生福祉,构建“不敢虚报、不能虚报、不想虚报”的采购生态,不仅是对纳税人的责任,更是对下一代健康成长的最好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