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2月27日消息,市民王先生反映自己因拒绝公司调整工作时间,遭公司监控、踢出工作群并被辞退。全媒体记者李金于2月25日和26日联系王先生,陪同他到劳动仲裁机构咨询并进行沟通。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次工作时间调整是经过员工意见综合考虑做出的,程序上也符合规定。目前事件正在处理中。 32岁的王先生今年年初在常德老家回到长沙时就接到公司发布的工作时间调整通知:从早上9:00—下午17:30调整为早上10:00—晚上20:00。他认为这次调整变相增加了员工工作时间,明显影响了个人生活和休息。王先生拒绝了这次调整后,公司在他头顶装摄像头进行监控,还把他从工作群中踢了出去。 记者了解到,王先生在该培训机构担任销售顾问一职已有近一年半的时间。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和表现,他成为公司骨干,去年全年收入达16万元。这次工作时间的改变发生在2024年2月4日。 对于公司给自己发送的自动离职通知书中列出的连续早退、旷工和上班期间玩手机、打牌等理由,王先生表示完全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从未有过类似行为,这个理由纯属捏造。 随着这个劳动争议案件的进展,晚报帮帮团记者采访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永贵。王永贵表示这个案件涉及几个关键法律问题值得关注。首先是用人单位调整工作时间是否合法合理。其次是公司以连续早退和旷工为由辞退员工是否有依据。最后是关于证据保存的问题。 对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时间的合法性,王永贵认为只要不造成明显不便和变相延长工作时间就合法。如果员工明确表示不接受并按原时间上下班,能否认定为早退或旷工需具体分析。他强调证据保存的重要性,建议王先生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目前劳动仲裁部门已介入此案,并表示将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再正式立案处理。王先生明确表示自己要求拿到应有的辞退赔偿,并将坚持维权到底。 2月14日,他接到公司自动离职通知书,理由是连续五天早退且旷工一天还在上班期间玩手机、打牌。 针对企业方所说有职工代表签字同意的说法,王永贵指出如果职工代表产生民主并真正代表员工意愿就可以增强程序合法性。如果只是个别签字则不能代表全体意见。 劳动仲裁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先进行调解再正式立案处理。这次事件涉及到企业在保持灵活经营同时尊重员工权益和员工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理性表达诉求等问题。最终裁决结果或将为类似争议提供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