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美丽海湾建设领跑全国

问题:作为人口大省、工业大省和海洋大省,山东生态环境治理长期面临多重压力。

一方面,河流入海携带污染负荷、入海排污口监管、岸滩垃圾等问题容易在近岸海域集中显现;另一方面,石化、钢铁等传统产业比重较高,能源结构中煤炭占比较大,叠加城乡发展不均衡,使水、气、海、土环境改善存在系统性难题。

如何在稳增长与保生态之间实现动态平衡,是摆在沿海与内陆各地面前的共同课题。

原因:生态环境改善并非单点突破,而是治理体系、政策工具与执行力度共同作用的结果。

山东以制度化路径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形成“标准—方案—路线图”的闭环管理:印发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对37个海湾(湾区)明确“一湾一策”治理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并修订美丽海湾建设要求,为扩面、提质、增效提供可操作的评价标准。

同时,治理思路从“靠海城市独自担当”转向更大范围的陆海统筹,将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责任由沿海7市拓展至全省16市,强化流域—河口—海湾联动,推动从源头减量到末端治理的系统治理。

执法与行动同向发力,自2021年起持续开展净滩专项行动,并连续3年组织省级美丽海湾专项执法,突出岸滩垃圾、入海排污口等关键环节,增强治理的刚性约束与长效性。

影响:一系列举措带动生态环境指标实现整体跃升。

2025年,山东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4.3%,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五类及以下水体连续5年动态清零,说明水环境治理从“治标”逐步走向“稳态巩固”。

海洋方面,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连续3年超过90%,并累计建成国家级美丽海湾16个,数量位居全国首位,体现出海湾治理从点上示范向面上成势。

空气质量方面,PM2.5平均浓度改善到32.4微克/立方米,历史性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0天,显示产业与能源结构调整对大气治理的支撑效应正在释放。

生态改善也带来发展增量:一些海湾通过岸线修复、慢行系统与亲水空间建设,推动文旅消费和城市品质提升,实现生态价值的可感可及。

对策:山东将生态治理与绿色转型同步推进,形成“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路径。

产业端,扎实推进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完善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引导石化、钢铁等重点产业向沿海布局、集聚发展,提高环境承载与治理效率,沿海地区粗钢产能占比突破53%。

同时,以技术改造和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实施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2万个,循环化改造园区144家,新培育省级绿色工厂211家、绿色工业园区34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42家,重点行业先进产能占比超过40%,为减排提供了更可持续的产业基础。

能源端,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1.39亿千瓦,占比54.2%,实现历史性超过煤电,新增用电由“绿电”供应,并通过“聊热入济”等工程推动清洁供暖,降低燃煤散烧与集中供热端排放。

城乡端,持续补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2.5万多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68.3%。

更值得关注的是,山东打破“重处理、轻利用”的惯性思维,率先出台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就地消纳与回用,在常住人口少、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简易处理后用于庭院菜园灌溉等方式,实现“花小钱、办实事”,截至2025年底通过资源化利用模式完成治理的村庄达14481个,占比30.1%,兼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

前景:从当前成效看,山东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已从“阶段性好转”走向“结构性支撑”。

下一步,随着“一湾一策”持续落地、河海共治向更精细化迈进,海湾治理有望从“数量领先”转向“质量更优、体验更好、功能更强”。

同时,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升、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深化,将进一步巩固大气质量改善趋势。

需要看到的是,生态治理仍面临存量污染治理成本高、部分区域环境承载趋紧、极端天气对水质波动影响加大等新挑战。

坚持以系统观念推进源头预防、过程管控与风险治理,强化数据监测、执法监管与公众参与,将成为保持长期向好的关键。

山东生态环保工作的系列成就充分表明,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必由之路。

从美丽海湾建设到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从产业绿色转型到能源结构调整,山东正在探索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这些成效不仅改善了人民生活环境,也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展望未来,山东应继续深化陆海统筹、区域协调,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向更高质量、更深层次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