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的彩礼闹上了法庭,最高法判了!

20万的彩礼闹上了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判了!王先生和孙女士原本订了婚,办了婚礼还生了个孙女,结果没领证就分开了。王先生跑去法院要回那20万元,大家都在想这钱到底该不该退。最高人民法院这回出了个典型例子,算是把这个难题给解开了。 当时王先生给了孙女士20万彩礼,两人按规矩办了婚礼住到了一起,日子一长还生了个女儿。可谁知道4年后两人闹矛盾分了手。王先生就把孙女士告了,非要回那20万元彩礼。 法律上是这么说的:如果没领证但确实过日子了,法院得看这钱用在哪儿了、谁有过错,还有当地的习惯,来决定退不退、退多少。这回法官主要看他们一起过了几年、有没有孩子、彩礼花哪去了。 法官说如果光因为没领证就把钱全退了,对女方不公平也不行。两人按风俗办了酒席生活了4年,还生了个娃。过日子的时候那20万肯定花在家庭开销上了。虽然没领证,但女方养孩子、管家里付出很多。分手时孩子也归女方养。 最后法院就驳回了王先生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说这事儿给大家划了个底线:如果结婚没领证但长期生活还生了孩子,一般就不支持退彩礼了。法律不鼓励拿婚姻当借口要钱,也不允许把彩礼当成想退就能退的投资。毕竟人家建立了家庭共同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