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贷款”引纠纷:海淀法院判返还21万余元,提示贷款转借法律风险

一起因家庭关系引发的金融纠纷案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原告牛女士以个人信用向银行申请两笔贷款——合计42.1万元——随后通过转账和现金方式将资金交由丈夫杨乙及其兄长杨甲使用。双方约定由杨氏兄弟负责还款,但此后多次逾期,牛女士不得不自行偿还部分贷款本息。法院继续查明,本案涉及多项法律风险。其一,贷款资金的实际使用人并非借款合同主体,违反《贷款通则》中关于不得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的规定。其二,被告杨甲事后补签的40万元借条与杨乙出具的30万元欠条金额不一致,暴露出民间借贷手续不规范、证据链薄弱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专家表示,“借名贷款”在民间并不少见,但风险集中体现在三上:借名人仍需对银行承担还款责任;实际用款人一旦违约,借名人可能陷入资金压力;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及骗取贷款等刑事风险。本案中,法院认定对应的借贷关系无效,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财产返还的规定,仍判令被告承担返还责任。判决中对“资金占用费”的处理也值得关注。法院参照一年期LPR利率(3.45%)计算补偿,用于弥补原告因资金被占用产生的损失,既不同于无效合同中的利息约定,也更贴近实际损害。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受理的类似转贷纠纷案件同比上升17%,相关问题仍需引起重视。金融监管部门提示,信贷应遵循“谁借款、谁使用”的基本原则。家庭确有周转需求的,可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夫妻共同贷款”或“家庭联保贷款”,避免因借名用贷引发纠纷。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已推出“家庭财务健康评估”服务,帮助客户提前识别潜在风险。

这起案件提示市民,民间借贷并不罕见,但一旦涉及银行信贷等金融活动,就必须依法合规。以他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看似省事,实则把风险转嫁给借名人,也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最终得不偿失。无论出借还是借款,都应重视合同与凭证的规范,通过合法、透明的资金往来方式保护自身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