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布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这就给直播电商行业设立了“交通规则”,还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网织得更密了,也给诚信守法的经营者腾出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空间。之所以要出台这个办法,是因为数字经济正蓬勃发展,直播电商成了电子商务市场的重要一部分,还有就是为了缓解行业在快速扩张时出现的那些问题,比如虚假宣传、商品质量差、数据造假,还有消费者维权难等等。国家网信办和市场监管总局把这些问题都看在眼里,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就给直播电商行业明确了责任主体、划定了行为红线、规范了服务机构、构建了监管机制。 第一个重点是让平台变成“守门人”。《办法》抓住了直播电商生态里的四个关键角色: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和服务机构,特别给平台加了不少担子。从准入到退出都得管,真实身份信息要核验,培训制度要建起来,分级分类管理也要做好,违规行为要处置得妥妥帖帖,风险识别能力还得提升。这么做就是为了不让平台只是个冷冰冰的流量分配器。 第二个重点是让行为变得一目了然。针对那些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办法》列出了一张负面清单,规定得特别细。比如信息得真实准确地公示出来,合作方资质要查验清楚;互动内容要实时管控;商品服务要先合规审核;价格得明明白白地标价。这些规矩很具体、很实用,给从业者指了条明路,也让执法部门有了依据。 第三个重点是把服务机构的责任亮出来。针对MCN机构和经纪公司这些中间环节,《办法》头一回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了它们的职责。要求它们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招人、培训、签约和管理的流程。更关键的是,它们在帮直播间选品或者找合作方的时候,必须把审查核验的工作做到位,绝不能给违法违规的事撑腰。 第四个重点是让监管变得更顺畅。《办法》想让跨部门的协同治理更高效一些。市场监管部门和网信部门得联动起来,把线索交接好、信息共享好、案子研判好。在管辖方面也说得很明白,为了方便查案子、提高效率。工具方面也有创新,对违法失信的主体可以搞信用惩戒,行政约谈的情形也细化了出来。 《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关键一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接下来就得靠监管部门严格执法、经营主体自觉守规矩、社会公众积极监督才行。大家得共同努力把这一套办法落到实处,把直播电商从野蛮生长的状态拉回到正轨上来。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