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市的法院在2026年3月27日宣判了假黄金骗贷案,涉案金额高达27亿。嫌犯张青民通过制作掺钨的假黄金,从四家金融机构骗走了这笔巨款。同时,他给弟弟张淑民洗钱,转移了14亿到国外购买房产和存款。这个过程发生在2011年到2016年之间。张青民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指使他人把资金转进张淑民及其控制的账户里。张淑民随后就把这些资金分散转入洗钱人员的账户里,把钱转移到了香港等地。部分资金还被转入塞浦路斯,用于购买房产和存款。2016年5月的时候,他们就逃到国外去了。这次判决给他们的打击很大,法院裁定要追缴他们在塞浦路斯购买的17套房产还有7个银行账户里的资金以及孳息,把这些返还给受害单位。法庭也认为张青民确实实施了贷款诈骗犯罪,张淑民则实施了洗钱犯罪。两个人逃匿境外后还被通缉了一年多还没归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受理了这次案件,并发布了公告。四个月之后有四个金融机构申请参加诉讼要回被骗的钱。2026年3月20日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个案子。犯罪嫌疑人还有利害关系人的权利都得到了保障。这次庭审有30名左右的人旁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