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互联网传播形态深刻改变了文化生产与消费方式,传统文艺的传播渠道、呈现形态和受众结构也随之调整。如何网络化、数字化场景中持续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与活动,让文艺既守住价值底色,又提升传播效率和体验感,已成为文艺创作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同面对的课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为文艺工作者、平台和行业主体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文艺要更贴近真实生活,更善用新技术、新渠道,推动“内容创新、形态创新、传播创新”协同发力。 原因——推动此转变的动力,既来自群众文化需求的升级,也来自技术进步与产业结构调整。一上,沉浸式、互动式消费成为趋势,公众对“可参与、可分享、可传播”的文化产品需求明显增加,单向观看已难以完全满足多元审美和体验期待。另一方面,数字光影、智能设备、虚拟现实等技术快速迭代,为舞台呈现、空间叙事和跨屏传播拓展了新的可能。同时,文化产业与文旅、商业、城市运营的边界加速融合,需要更系统地把内容优势转化为场景优势,把传播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影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副会长刘学俊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创新是文化和文艺的生命力。广电行业具备内容生产能力、权威传播渠道和公共文化服务经验,应以先行者姿态,在“广电+文旅”“广电+院线”等领域探索可推广的融合路径,推动高雅艺术走向更广阔的公共空间和生活场景。以元宵节期间中央广播电视塔举办的主题灯光秀为例,活动将传统节庆文化与数字光影技术结合,并在塔下广场组织歌唱、民乐演奏、舞龙舞狮及群众性文艺表演,形成“地标空间+节庆民俗+艺术演出+城市夜景”的综合文化场景。有关实践表明,城市公共空间和地标建筑在技术赋能与内容策划的带动下,可成为承载文化记忆、展示时代精神的传播载体,有助于提升城市文化辨识度,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可达、更可感、更可参与。 对策——如何把“单次活动的热度”转化为“可持续的品牌和生态”,是下一步的关键。刘学俊认为,具备机制保障与传播优势的城市地标,在规范运营基础上有条件培育辨识度更高的文化品牌,打造面向年轻群体的文化打卡点,进而带动文旅消费并延展产业链条。具体而言:一是以内容为核心,强化主题策划与价值表达,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避免同质化和“只剩表演”的倾向;二是以技术为支撑,推动灯光影像、智能交互等技术与艺术叙事融合,提升体验感与传播性;三是以传播为牵引,建立跨平台联动机制,形成“线上传播—线下体验—再传播”的闭环;四是以产业为导向,探索“广电+文旅”“广电+演艺”“广电+院线”等联动模式,推动从内容供给到场景运营、从项目活动到常态化产品的转化。 前景——随着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科技对文艺创作的赋能将更加明显。从近年来大型文艺晚会中不断出现的科技元素,到智能设备走上舞台带来的新表达,技术正在拓展艺术的呈现边界。刘学俊表示,新技术进入文艺领域不是简单替代,而是催生新的创作方式与审美语言。文艺工作者应保持开放心态与专业判断,在守正的基础上敢于探索。面向未来,广电视听机构若能在公共文化服务、城市文化品牌塑造与文旅消费升级之间建立更顺畅的协同机制,形成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将有助于把“新大众文艺”的理念转化为更广泛、更持久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文化是民族的根脉,创新是时代的动力。在科技与文化的相互推动中,新大众文艺正在表现出更强的活力。让传统文化在数字时代持续焕新——让创新成果惠及更多人——仍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正如刘学俊所言,保持开放心态、主动拥抱变革,才能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