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继续明确人民法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中的职责定位和工作重点。 从制度层面看,最高法及时制定发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细化对应的裁判规则,为各级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更清晰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引。此举措有助于统一裁判尺度,推动司法标准更规范、更可预期。 在具体执法中,各地法院依法纠正妨碍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针对长期困扰中小企业的“三角债”问题,全国法院持续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已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311.42亿元,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同时,严格落实“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防止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向中小企业转嫁风险、拖欠款项,全国法院直接适用该司法解释审结709件案件,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 在保护企业权益上,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引流直播带货”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典型案件,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并为同类纠纷提供参考。 防止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是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人民法院注重把握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常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界限,严格审查涉企刑事案件,认定69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同时,依法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相关工作的推进,说明了人民法院对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发展的持续发力。通过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坚持法治原则,人民法院为企业稳定预期、安心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对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并推进长效规范建设,把“平等保护、规则统一、救济顺畅、纠错有力”落实到具体案件和程序中,才能让企业家敢闯敢干、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以专项行动为起点,把每一次审理、每一次执行、每一次纠错转化为制度信任的积累,将为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