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2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兴旺介绍了2025年我国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会上透露,农村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农业发展活力更释放,其中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的处理方式,直接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业发展的长期稳定。为了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中央决定在部分地区试点将承包期再延长30年。这个政策设计既说明了对农民权益的尊重,也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这项试点工作已从试点阶段扩大到7个整省推进,覆盖范围明显扩大。在试点省份中,2500多万农户的承包地实现了总体顺延,保持了承包关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意味着广大农民可以放心投入,进行长期的农业生产规划和投资,不必担心承包期满后的不确定性。承包地的稳定预期,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改进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效益创造了良好条件。 同时,农村其他领域的改革也在开展。农村宅基地的规范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既保护了农民的住房权益,又防止了宅基地的无序扩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推进,进一步明晰了集体资产的权属关系,激发了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这些改革举措相互配合、相互支撑,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村产权保护体系。 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也表现为良好态势。目前,全国家庭农场数量接近400万个,农民合作社超过200万家,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110多万个经营性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年服务面积超过22.9亿亩次,服务覆盖近9300万小农户。这表明,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既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又能帮助小农户获得现代农业的便利,实现了大农户和小农户的有机结合。 这些数据反映出,我国农业经营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上,新型经营主体的快速增长,为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社会化服务的广泛覆盖,使得即使是小规模农户也能享受到现代农业的成果。这种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体系,既尊重了农民的多样化选择,又提高了整体农业竞争力。 从改革的深度看,这些举措触及了农村最核心的生产关系问题。通过完善土地承包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正在逐步建立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村经营制度体系。这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制度条件。
土地制度变革历来是农村发展的关键。从"大包干"解放生产力到如今延包政策稳定预期,我国始终以农民利益为核心构建制度框架。此次改革既给农民吃下了"定心丸",更为乡村振兴战略增添了新动能。当广袤田野上的产权基石愈发稳固,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必将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