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简化企业年金参与流程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完善职工养老保障,关系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城乡,但职工养老保障的层次仍不够丰富,保障水平也有提升空间。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要形式,能够增强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不过,长期以来企业年金覆盖面偏窄,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参与度不高,成为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一大制约因素。为回应该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更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围绕扩大参与主体、优化缴费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等提出一揽子措施,既完善现有制度,也更贴合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 参与主体上,政策明确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可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这一表述进一步拓宽了参与范围,为更多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了入口。同时,企业年金方案的决策程序更具弹性,既可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也可通过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民主程序推进,更好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缴费机制上,政策突出“灵活”导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可缴费限额内自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既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高缴费水平,也允许负担能力有限的单位从较低比例起步、逐步提升。差异化、分阶段的安排更贴近不同单位的现实情况,有助于提高制度的可接受度和参与度。 在管理模式创新上,政策提出两条路径:支持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同时鼓励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对集合计划的强调具有针对性。集合计划降低管理成本、简化操作流程上优势明显,更适合中小微企业。政策明确推进集合计划管理模式创新,丰富供给类型,并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简易程序,降低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门槛,有望成为扩大覆盖面的重要突破口。 为推动政策落地,文件提出“试点先行”。将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重点探索加入方式、管理模式、组织机制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这种路径既便于实践中检验政策效果,也为后续推广打下基础。 在服务保障上,政策提出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依托社会保障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职工信息查询、转移接续、待遇申请及用人单位方案备案等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以降低办理成本、提升使用体验。同时,政策要求健全宣传推动机制,提高政策知晓度,更多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推介,增强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意愿。 从更深层看,这一调整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一步。基本养老保险提供基础保障,企业年金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提供补充保障,三者协同,才能形成更稳固的养老保障网络。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有助于提升职工养老保障水平,增强获得感与安全感。

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此次企业年金扩围表明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包容性,也反映出在“共同富裕”目标下的政策创新取向;更多劳动者能够通过市场化机制积累养老资产,既为个人退休生活增加一重保障,也让“老有所养”的民生承诺更可感可及。改革能否取得预期效果,既取决于政策设计是否合理,更要看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实际参与中的获得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