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了没,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最近判了个网约车司机的案子,王某因为多次辱骂乘客被平台封号了,他还跑去法院告平台,结果呢,法院直接给他驳回了。 这几年网约车发展得很快,司机跟平台之间的纠纷是越来越多了。王某在甲公司的出行平台上注册当司机,签了份《用户服务协议》。协议里写得清清楚楚,他得守法守规矩,要是违约了,平台有权把他的账号给封了。他还得按《司机端规则》来做事,要是态度不好、乱收费啥的,平台不但扣分扣违约金,还得把他给封停了。 结果呢,王某在给乘客开车的时候态度特别差,老是骂人,还有时候接单不接,乱涨价。乘客投诉了好几次,平台看他实在不像话,就直接把他的号给封了几天。王某觉得这是平台违约给他造成了损失,就跑到法院要赔钱。平台那边就说他违约在前,封他号是在按合同办事。 槐荫法院的法官听完案子之后说,这就是个合同纠纷。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的,也不违法,肯定是有效的。《民法典》说了一方违约就得负责赔钱。王某作为司机不遵守规则、骂人这些行为确实是他先错了。平台按协议封他的号是在行使权利,根本没违约。王某拿不出证据证明平台不对,他自己还错在先头,所以法院就不支持他的诉求了。 最后判决下来了,把王某的所有要求全驳回了,这个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