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土壤环境安全事关粮食安全、居住健康和城市发展底线;随着城镇更新、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部分地块历史遗留污染风险与用地需求叠加,若准入把关不严,可能出现污染地块“带病开发”、用途调整后环境风险外溢等问题,直接影响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也制约高质量发展空间。 原因: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和治理周期长等特点,过去一些工业企业搬迁关停、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识别不充分、责任边界不清晰、部门协同不顺畅,容易导致“谁来查、谁来管、谁担责”不明确。此外,建设用地审批环节多、链条长,需要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信息共享、监管衔接上形成合力,才能把风险挡在开发之前。 影响: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留柱在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以来,菏泽以制度供给和过程监管两端发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从“末端处置”向“源头预防、全程管控”转变。一上,地方立法为监管提供了稳定、明确的制度依据;另一方面,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把污染调查、风险评估、管控修复等要求嵌入土地开发流程,有助于减少环境隐患、降低后期治理成本,提升城市更新和项目落地的可预期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100%,体现出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对策:围绕“制度先行、准入从严、协同共治”的思路,菏泽主要采取两项关键举措。其一,完善地方立法保障,制定出台《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深入厘清政府、部门、企业等责任边界,理顺管理机制,使执法监管、责任追溯、风险处置有章可循。其二,有序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防非法开发利用。菏泽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立健全“联动、联享、联管”的“三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为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堵住污染地块违规进入开发环节的漏洞。同时,严格落实疑似污染地块和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确保该管的地块纳入清单、该修的及时修复、该控的严格管控。 前景:面向“十四五”收官阶段,土壤污染防治将更强调系统治理与精细化管理。一方面,随着法规落地和部门协同机制常态化,土地收储、供应、规划调整、项目审批等环节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将持续提升,推动形成“调查—评估—管控/修复—再开发”闭环。另一方面,在城市更新、产业转型持续推进背景下,土壤环境管理将与高质量发展需求深度耦合,更加注重预防优先、分类施策和全生命周期监管,促进存量土地安全高效再利用,为项目建设和民生改善提供更坚实的环境底座。
土壤污染防治是长期任务,需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菏泽市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创新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标准,将土壤防护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防控,从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这种转变既表明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更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随着这些措施的推进,菏泽市土壤环境质量将继续改善,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