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7·23"泵站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安全管理缺位致3人殒命

2025年12月30日,太原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去年7月23日,山西医科大学迎泽校区学生公寓配套设施泵站内,三名维修作业人员在短短数分钟内相继倒下,最终不治身亡。

这起惨痛事故的背后,折射出当前有限空间作业领域长期存在的安全管理顽疾。

事故发生经过令人扼腕。

去年7月21日起,山西凯晟科贸有限公司维修人员开始对泵站内污水进行抽排作业。

23日下午1时许,抽水结束后,维修组长岳某某1带领两名工人武某某、岳某某2准备进行泵体维修。

然而,在整个作业过程中,现场既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也未进行必要的通风检测,作业人员更是未佩戴任何防护装备。

下午2时42分至46分,岳某某1两次进入泵站格栅平台进行准备工作。

2时48分许,他突然从平台跌落井下。

见状,两名工人未经任何防护措施便相继下井施救,三人先后失去意识。

尽管消防人员紧急救援并送医抢救,但三人最终于次日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于作业人员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泵站内积聚的氨气、硫化氢、二氧化硫、甲烷等多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在缺乏通风、检测、监护和个体防护的情况下进入作业,必然导致中毒窒息。

而两名施救人员未经培训、不懂救援常识的盲目施救,更使伤亡人数扩大,教训极为深刻。

事故暴露的深层次问题更值得警惕。

作为事故单位的凯晟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缺陷: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认识不足,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负责人段某某对作业过程监管缺失,放任违章作业;公司未组织专项安全培训,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与此同时,作为建设单位的山西医科大学后勤保障部门,在工程管理中未能严格把关;总包单位山西八建集团及监理单位山西安宇建设监理公司,在分包管理和现场监理环节均存在失职行为。

多方责任主体的监管缺位,共同酿成这起本可避免的悲剧。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事故发生在学生公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

为满足学生入住需求,泵站于2024年11月提前完工投用,但后续管网等配套工程直到次年4月才进场施工。

这种赶工期、抢进度的做法,客观上增加了安全风险。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项目在施工组织、安全交底、应急准备等方面均存在明显不足,反映出部分单位在处理工期与安全关系时的失当选择。

根据调查报告,除直接责任人岳某某1因在事故中身亡免于追究外,凯晟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现场负责人段某某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相关责任人员面临行政处罚;山西医科大学后勤保障部两名负责人被建议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这一问责结果体现了对安全生产责任的严肃追究,也释放出从严治理安全隐患的明确信号。

从全国范围看,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已成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

这类作业场所包括污水井、化粪池、储罐、地下管道等,往往存在缺氧、有毒气体聚集等危险因素。

统计数据显示,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中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比例居高不下,反映出基层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的普遍缺失。

此次事故再次印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已刻不容缓。

有限空间事故往往发生在“看似熟悉”的场所、重复性的工作和被忽视的程序之间,其致命性却从不因疏忽而降低。

调查报告的公布不仅是对责任的厘清,更是对制度执行力的拷问。

把每一次审批、每一次检测、每一次监护落到实处,让安全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才能真正守住生命红线,避免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