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竺芯是2月27日发布报道的。河北邢台有个男子把老婆告上了法庭。原因是男方花了三十多万彩礼娶回家的媳妇,一直不让同房。法院就没判离婚。女方家里因为这事放了礼炮车去抗议。这事儿让很多人都关注。 有人问我,这不同房能不能拿来当离婚的理由?贺海燕是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她给咱们解释了一下。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必须先调解,只有感情真的破了才会判离。通俗说就是,感情是不是真的不行了是关键标准。光说不同房能当理由吗?当然能提交证据说明情况,但这通常没法直接证明感情坏透了。 《民法典》里写得很清楚,判决离婚要看感情有没有破裂,调解有没有用。法律列了好几种情况,比如家暴、分居两年这些具体情形。不同房这种行为法律没明说,要看具体怎么回事。 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一方没正当理由长期不让同房,可能会被认定为导致感情破裂的其他原因。不过法院通常要求这种拒绝必须是持续性的、有恶意的,还得沟通无果才行。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没直接把性生活当成义务来写,但是同居里一般都包含性生活的意思。所以不同房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事实提出来,但能不能达到感情破裂的标准还要看双方怎么沟通、分居多久、有没有其他矛盾这些情况综合判断。 如果一方因为生病或者心理有创伤拒绝同房,法院通常不会因为这个就认定感情破裂。 关于五金算不算彩礼,贺海燕说了,这得看当地习俗和给钱的目的。证据保存得好不好很重要。根据司法解释,彩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按照习俗给的财物。“五金”(金项链、金手镯等)在好多地方都属于结婚习俗的一部分,一般会认定是彩礼范畴。 司法实践中会看几个点:第一是给钱的时间,婚前给的且是为了结婚的话倾向于认定为彩礼;第二是当地风俗,当地普遍这么看的话法律也这么认;第三是东西值钱不值钱,贵重首饰更容易被认定为彩礼。 支付彩礼的时候注意保留哪些证据呢?贺海燕给出了几个建议: 第一是签书面协议,把金额和返还条件写清楚; 第二是用转账记录保留证据,别用现金; 第三是找人见证或者请媒人作证; 第四是保存发票和质保单; 第五是留微信短信记录; 第六是要收条。 特别提醒一下,《规定》第五条说了,双方已经结婚且共同生活了,一般不支持退彩礼。除非共同生活时间短而且彩礼数额高的情况除外。 所以证据不光要证明“给了啥”,还要证明“咋过日子的”。这对法院判断退多少很重要。 男方这种去讨说法的行为可能会有法律责任。贺海燕说男方家人这种方式可能涉嫌违法了。民事责任方面侵犯了隐私权和名誉权;行政责任方面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侮辱罪。 被打扰的一方可以选择报警固定证据维权,还能申请保护令禁止他们接近住所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