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企执法中,个别地方仍存程序意识不强、权力边界不清、将成本转嫁给企业等现象;通报案例显示,广西某县住建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延长扣押期限,涉案财物被扣押长达6个月;经监督核查发现,近三年内还有多起案件存在对扣押期限两次以上延长的情况,违反行政强制法关于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的规定。浙江某区有企业反映,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期间要求企业参加并缴费,增加企业负担;调查确认该做法与对应的规定中“不得向企业、个人收费或转嫁培训费用”的要求不符。 原因:一是法治思维和程序观念不足,个别执法部门在“求稳”“求快”心态下忽视法定边界,将扣押等强制措施当作管理手段,导致程序违法。二是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薄弱,案卷审核把关不严、执法流程监督不到位,问题易反复出现。三是保障机制不健全引发“变相转嫁”。在安全培训案例中,专项资金支持不足成为直接诱因,部门以市场化机构收费替代财政保障,偏离培训的公益属性。四是协同监督仍需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纪检监察衔接不够紧密时,一些苗头性问题不易发现,也难以及时纠偏。 影响:涉企执法一头关系政府公信力,一头影响市场主体预期。违规超期扣押占用企业资金和生产资料,影响经营周转与合同履行,甚至可能引发上下游连锁影响;乱收费、转嫁费用则直接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加重企业非经营性负担,削弱政策获得感。更重要的是,程序失范会削弱法治权威,容易形成“多头检查、随意处置”的负面观感,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中规则一致、公平竞争的基本要求,进而影响当地营商环境评价与招商引资信心。 对策:从通报情况看,两地监督处理突出“纠错+追责+建制”的组合措施。广西某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部门以个案线索切入,调阅近三年案卷开展核查,推动住建部门限期整改、退还超期扣押财物,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同时在系统内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浙江某区在接到企业反映后依法核查,制发监督意见书,督促应急管理部门通知培训机构停止收费、退还已收费用,并推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培训开支,既纠正了违规行为,也通过资金渠道让培训回归公益属性。下一步,各地推进涉企执法规范化,可重点完善三上机制:其一,严格执行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法定程序和期限要求,强化案卷评查、法制审核和全过程留痕;其二,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和资金保障机制,杜绝以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转嫁成本;其三,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纪检监察+社会监督”贯通衔接,畅通企业反映渠道,提高问题发现与处置效率。 前景:随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将更加注重从“纠个案”向“治系统”转变,通过常态化核查、分类指导、警示教育与制度建设,推动执法部门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行使权力。可以预期,在统一执法标准、减少随意性、压降涉企检查扰动、纠治“四乱”等,政策与监督合力将更增强。对市场主体而言,更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将形成有力支撑,有助于提振信心、激发活力、促进公平竞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江西某县城管局违规收费案的查处,不仅为受损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也表达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坚决纠治执法乱象的明确信号。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汲取教训,强化法治思维和服务意识,把“有权不可任性”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全过程,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安心经营、稳步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