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有两个警务人员徇私枉法,被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这事儿又把司法责任

阜新有两个警务人员徇私枉法,被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这事儿又把司法责任监督机制推到了大家面前。2017年10月,戴某民因为情感纠纷用刀捅了张某娟,张某娟多处受伤很重。当时,海州公安分局的民警张某和赵某负责这个案子,本来这是个刑事案子,可他们没有按照程序来搞伤情鉴定,也没转成刑事案件侦查,就直接把戴某民行政拘留10天还给了个500元的罚款。结果一直拖到2024年5月,重新鉴定出来张某娟四处伤都是重伤二级,戴某民才被追究刑责,最后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法院发现这两个民警在办案时,明明知道伤情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了,可因为他们领导赵某甲(另案处理)私下找他们帮忙,他们就故意不去查清楚、不去抓人了。他们也没直接收钱办事儿,但为了顺着领导的意思、怕自己担责,就给戴某民按治安案件处理了。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还让伤者签了一个“不要求鉴定、不追责”的声明。这种做法太过分了,直接伤了群众对警察的信任。 本来受害人张某娟应该早点得到救济的结果耽误了六年多;而警察这么做不仅把坏人放跑了,还让大家觉得公安机关一点都不公正。这种事儿要是不赶紧管管,“人情案”“关系案”就会越来越多,把法治制度给侵蚀了。 最近几年咱们国家一直在搞司法规范化建设呢。这次法院对这两个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就是不允许执法违法的事发生。接下来咱们得把基层监督机制弄好点;还有要检查立案标准严不严格;得落实终身追究责任的规定;还得好好给民警培训培训法治意识和职业操守。 这次案子审结之后给大家敲了警钟:以后执法得透明点。现在司法改革也在搞下去,通过公开审理、网上文书、媒体监督这些手段来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后还得继续完善群众举报渠道;通过信息化手段盯着案子流程不让人乱来。 咱们要明白司法就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了。每纠正一起徇私枉法案就是对法治精神的捍卫!这也在告诉咱们:权力必须在法律轨道上运行受监督!只有坚持依法办事、强化监督才能让司法公正更有保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路上不断完善制度、深化整治才能保证正义不缺席也不会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