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机场强化净空安全管理 明确12类禁飞行为筑牢航空安全防线

随着元旦春节双节临近,民用航空安全保障工作进入关键时期。

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近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向社会公众发布净空安全保护告示,对机场周边地区可能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

近年来,民航业频繁遭遇"低慢小"飞行器及空飘物干扰事件。

所谓"低慢小"飞行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飞行器具,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空飘物则是指在机场及周边区域漂浮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气球以及易被风吹起的各类材质物体。

民航系统近期通报的多起事件充分说明了这类物体的危害程度。

某机场曾发生空飘物吸入飞机发动机导致航班中断起飞的事故;3月16日,飘入的气球造成多个航班进出港受影响;3月30日,某航司A321在6000米巡航过程中左发吸入软塑料布触发失速告警;4月3日,飘入的气球导致航班复飞。

这些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充分暴露了净空保护的紧迫性。

无人机或空飘物对飞行安全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首先,这些物体可能造成航空器发动机空中停车或仪表指示故障,甚至使飞机损失升力,引发飞行安全事故。

其次,它们可能撞击航空器机翼、机身尾部或起落架,或被系留绳、广告布条缠挂在航空器各种操作舵面上,直接危及航空安全。

再次,这些物体极易吸入发动机,造成发动机损伤,甚至引发发动机起火,导致严重飞行事故。

为此,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明确了净空保护核心区域的具体范围。

该区域以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为界,涵盖即墨区、城阳区、胶州市、平度市等多个行政区域。

机场相关部门详细划定了东、南、西、北四个边界,确保保护范围科学合理、便于执行。

根据规定,在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内,禁止从事12类活动。

这些禁止活动包括:修建超过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筑物或设施;修建靶场、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排放大量烟雾、火焰、粉尘、废气等物质;储存爆炸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焰火;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及升放孔明灯、风筝;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及进行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无人机等飞行活动;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工业废料、垃圾;设置影响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标志或其他设施;种植影响飞行安全的植物;进行超过净空保护高度要求的爆破或其他作业;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或从事挖掘、堆积物体、乱扔垃圾等活动;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

这12类禁止活动涵盖了对机场净空安全构成威胁的主要因素,既包括直接的飞行器升空行为,也包括可能产生间接影响的环境因素。

规定的制定充分考虑了现实中的各种风险情景,体现了科学性和全面性。

机场净空安全是民用航空安全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航空器起降安全和机场运行安全。

随着无人机等新型飞行器的普及和应用,净空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此次发布的告示,既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也是对社会公众的明确提示,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机场净空安全的良好氛围。

守护机场净空,本质上是守护每一次起降的安全与每一名旅客的平安。

节日氛围越浓,越需要以规则为边界、以敬畏为底线。

让“想放就放、想飞就飞”的冲动止步于法律与常识,共同把安全留在天空,把安心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