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国家工商总局给LEVI’S贴上了重点保护标签。利惠公司拿着这个老牌子的“护身符”,跟第三人刘某打起了官司。面对后者申请注册的“酷艾李维斯KUAILIWEISI”,利惠公司直接告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理由很简单:就是一字不差地复制了“李维斯”。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前裁定说这商标没问题,打算维持原判,但利惠公司不服,非要把官司打进北京知产法院。 北京知产法院这回动真格的了,把刘某手里的那层“合法外衣”给扯掉了。法院认为有三大铁证能证明这是抄袭模仿:第一,LEVI’S早就火了,当年就是全国重点保护对象;第二,“酷艾李维斯”连字带拼音都跟“LEVI’S”太像;第三,这俩商标用的地方也完全重合。 综合来看,法院下了狠手,撤销了原来的裁定,还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审查。这也是在告诉那些想蹭热度的商家:想靠复制、摹仿走捷径是走不通的,尊重在先权利才是正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