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专利常青”阻碍行业向质量优先转型

2020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在2021年6月1日生效,至今已超过四年。这些年来,我国制药产业正努力从“制药大国”迈向“制药强国”。陈保华代表全国人大的意见,连续三年呼吁在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中增加“出口豁免”规定。关于这个问题,陈保华还提议在今年的专利法修订议案中,对“出口豁免”进行深入探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强调,出口豁免缺失会严重削弱我国原料药及仿制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拥有约6000家制药企业,是全球主要的原料药生产国和仿制药供应国。陈保华认为,我们应该把权利事实限制在中国境内,不限制以出口为目的的正当商业行为,避免损害我国医药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因此,他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中增加一款关于出口豁免的规定。这个规定要求,如果依据本条第三款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那么在该补偿期内直接以出口为目的或最终以出口为目的的产品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等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陈保华还提到了另一个重要议题,即完善参比制剂遴选。他观察到有些原研药企在专利到期后没有积极将国产新药纳入参比制剂目录,而是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尽量不列入目录。这种做法导致一些疗效不佳的独家产品长期占据市场地位,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陈保华表示这样做不仅影响了行业创新氛围,还阻碍了行业向质量优先转型。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让陈保华很关心:“专利常青”现象。一些原研药企会在核心专利快到期时申请新专利来构建链条延长垄断期。这种做法使得仿制药无法及时上市,患者只能继续使用高价药。为了遏制这种现象发生,陈保华建议引入“期末放弃”制度来让仿制药及时上市。他还举例指出曲格列汀和芦可替尼等重要产品上市进程被延迟的原因就是这种做法导致的。 陈保华认为这些创新举措能够让更多好药尽快进入市场给患者使用,并且帮助中国药企在国际市场上公平竞争。他希望这些建议能够促进医药领域制度完善给更多人带来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