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规经营案件;涉事企业瓦房店市鞭炮烟花公司因许可证载明仓库外违规储存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这个行政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1月21日正式生效。 调查显示,该企业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后,未严格遵守仓储管理规定,擅自在许可范围外设立储存点。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对应的罚则,监管部门可对涉事企业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鉴于该企业主动配合调查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符合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处以2万元罚款。 烟花爆竹属于高危物品,其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均需严格管控。近年来,全国多地因违规储存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25年河北某地就曾发生类似事件,导致3人死亡、10人受伤。为此,应急管理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整治违规储存等突出问题。 此次处罚凸显三个监管重点:一是严格执行许可制度,杜绝"一证多用";二是强化仓储管理,防范私设存储点;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自律意识。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案为警示,开展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排查仓储安全隐患。 前瞻来看,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压力倍增。专家建议采取三上措施:首先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仓储实时监控;其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屡犯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最后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无小事,烟花爆竹行业更是容不得半点马虎。每一次违规行为的背后,都可能潜藏着难以估量的安全风险。此次处罚案例警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必须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唯有让安全意识深植于心、外化于行,让制度规范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才能真正实现行业健康发展与公共安全的双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