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濮阳持续加压整治“节日病”防反弹回潮

在2026年元旦春节双节前夕,濮阳市纪委监委以典型案例通报形式亮明反腐决心。

此次通报的4起案件中,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党工委书记郭庆元、清丰县民政局原局长冯志龙等4人,均存在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存侥幸心理。

分析显示,这些案件呈现三个共性特征:一是违纪时间跨度长,部分问题持续近十年;二是手段隐蔽化,如通过借贷收息、隐蔽场所宴请等方式规避监督;三是风腐交织,作风问题与腐败行为相互渗透。

此类现象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尤其在传统节日期间易发多发。

此次通报正值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十四周年关键节点,具有多重警示意义。

从执纪数据看,2025年濮阳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同比上升12%,表明基层“微腐败”仍需持续整治。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个别干部认为“小节无害”,实则是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松弛的表现。

针对节日反腐特点,濮阳已部署专项监督行动:一是建立“四风”问题直报机制,运用大数据筛查公车使用、消费记录等异常信息;二是开展“廉洁家访”,将监督延伸至“八小时外”;三是推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领导监督不力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通报首次将“投资入股获利”列为典型问题,释放出对新型腐败“零容忍”的信号。

从长远看,濮阳拟将2026年定为“作风建设深化年”,计划通过建立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完善“黑名单”制度等举措,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专家表示,此类通报既体现“惩”的力度,也彰显“治”的智慧,对中西部地区基层反腐具有示范意义。

作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根基。

濮阳市此次通报既是对违纪者的严肃惩戒,更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唯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支持。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正风肃纪工作,让清风正气充盈每一个角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