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出台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把食品名称必须如实反映真实属性给摆到了台面上。重庆、北京这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已经查处过不少用巴沙鱼做酸汤或番茄菜肴的餐馆,外卖也有不少店家把“龙利鱼柳”换了标签卖。商家这么做就是触碰了法律红线,《食品安全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不允许掺假掺杂或虚假宣传。 超市冷柜里那袋写着“龙利鱼柳”的冰鲜鱼排才卖十几元,顾客顺手往购物篮里一扔,就把今晚的蛋白质来源给定了。可他们并不知道袋里那块雪白厚实的肉,十有八九不是海里的龙利鱼,而是来自东南亚淡水养殖场的巴沙鱼。商家把巴沙鱼直接贴上“龙利鱼”标签,或者搞出“淡水龙利鱼”、“海龙鱼”这些假名称来混淆界限。两者的生物学分类、生长环境和风味质地完全不同:龙利鱼是海水比目鱼,肉质紧实有纹理;巴沙鱼是淡水鲇鱼,肉质松软没有肌理。 巴沙鱼学名博氏巨鲇,养殖周期短、出肉率高、价格低廉本来没什么毛病。问题在于商家不愿明说真相。两者的价差差不多一倍——每斤龙利鱼市价要30元以上,而巴沙鱼不足20元——却被包装成同一种产品。这种操作早就不是偶然了,冒充事件在餐饮和零售行业里早就是潜规则了,十家卖“龙利鱼”的餐馆里起码有九家其实用的是巴沙鱼。 这种买卖背后的逻辑很简单:就是成本与利润的算计。如果把巴沙鱼叫成龙利鱼,那无异于把苹果当成牛油果去卖——这不是什么营销创意,这就是欺诈。多数消费者还处于认知盲区里,他们看到“龙利鱼”三个字就觉得是高价海鱼了。专家建议大家学会“三步法”:一看纹理(纯白无纹的多是巴沙鱼)、二摸弹性(松软渗水的是它的特征)、三查标签(学名与产地才是铁证)。 市场需要的是透明而不是狡辩。当标签不再模糊的时候,消费者的选择才有意义。商家不该再拿巴沙鱼的名字当陷阱了。吃得明白才是对餐桌最基本的尊重。